第二六八五章 古代銅炮(1 / 1)
儘管十幾萬對現在的張天元來說真不算什麼,可這種鄉間撿漏的事兒他一早就有打算的。
他覺得,中國有很多文物雖然在國外。
但同樣的,也有許多流落到了民間。
民間有很多人不懂這個,把上千年的古董當成普通工具來使用也就罷了,還有直接當成墊桌子的石頭的。
這真是有點太可惜了。
所以這一次既然來了,張天元就打算再好好找找,看看還有沒有什麼別的東西,這不正好空閒嘛。
也是機緣湊巧,或者是天意吧。
第二天他居然就又接到了那個販子的電話,說是有個人想要出一件銅炮,問張天元要不要。
當是聽到銅炮,張天元還愣了一下,心想自己又不是軍火商,問這個幹嘛。
後來一想才明白,應該是古代的那種銅炮吧,作為古董來收藏的。
雖然張天元還從未見過這種收藏品,不過既然是古董,他自然不可能不感興趣了。
於是就說了可以先看看貨,如果東西好的話,就買。
販子欣然不已。
畢竟上次張天元給他好處費的時候還是很大方的。
銅炮包在報紙里,黑色的皮克泛著綠色。
個頭不大,長約三十多厘米,前頭喇叭口比碗口還大,身上幾道銅箍,尾部是塊銅疙瘩,非常厚實,分量很重,感覺比一桶水重多了,我猜測至少有三十多斤。
張天元對這玩意還真是感興趣,主要是聽到銅炮有款。
有款的古玩當然好,或者年份明確,或者何人所用,況且兵器都是制式的,軍隊所用,有製造地和年代當然象徵著尊貴的身價。
沒款的炮都要價三四千塊,何況這個是洪武時代的。
可是,有一點比較麻煩的是,此物的造型跟張天元見過的火銃造型不一樣,款不是鑄造的,而是鐫刻的。
雖然看上去,東西老沒問題,可是款是不是後加的呢?
這不能不讓他多思量,畢竟張天元雖然不在乎說好的一萬塊錢,可是他丟不起這個臉啊。
在購買前,張天元先問清了來源,銅炮主人看出來張天元怕買假,說的很清楚。
其實他說的是不是真的,張天元反而不在意,他在意的是,從這人口中說出來的話是否符合邏輯。
有些人編故事,雖然編的很好,可謊話就是謊話,很容易就會有漏洞的。
聽那人說。
銅炮是十多年前,富城那地兒建方向機廠,蓋樓時挖出來的,同時出土的還有一台沒款的炮,千把塊賣掉了。
具體那裡是不是明代的古戰場不得而知,但富城經常市出文物確實是真的,自秦漢到明清的東西時有出土。
綜合各方面信息,張天元確定這東西的確是真的,而且來路還算比較乾淨。
於是,確定下午付款,價格最後定為一萬元。
柳憐還提了個條件說如果七天內發現不對,就可以退款。
張天元沒有阻攔。
雖然他已經足以確認這東西是真的,不過柳憐可沒有他這種能力,提出這樣的條件,非常好。
不過這一回那販子和銅炮主人都是底氣挺足,答應的挺痛快。
等銅炮買回來之後,張天元就給李明光打了個電話,讓他這位老師幫忙查了一下這東西。
李明光查閱資料之後,跟幾個老朋友看過照片都說應該是好東西。
因為炮是明早期的,形制和包漿都對的上號,幾乎無一例外的沒疑問。
李明光甚至還幫忙找到了造型完全一樣的一尊炮,是中**事博物館裡的,它的年份是洪武五年,而張天元手中的是洪武三年,比軍博的還早。
據資料介紹,洪武八年以前的帶款火炮,存世奇少,不超過八件。
而張天元買的是明代最早的銅炮,其文物價值可想而知。
讓柳憐等人放心的是,軍博的銅炮也是鐫刻款,看來在緊張的戰爭年代,製造處尚沒有定形,也難考慮到統一鑄造款識了。
柳憐說:「看來老貨沒商量,目前唯一需要確定的是,款是否後加。」
八字款為:洪武三年,二十八營。
其中營字為簡寫,跟現代寫法一樣,也是草字頭,而不是慣三個火字。
張天元找了資料,唐代以後,就有「營「字的寫法,看來眼前只能解釋成當時的工匠比較繁忙,鐫刻自然採取簡寫。
可是如此草草推定,還是不準確。
張天元倒是無所謂,因為鑑字訣告訴他這的確是真玩意兒,可柳憐卻不放心,非要把這事兒搞清楚了。
主意是想出來的,活人不會被尿憋死。
為了確定這東西的銘文是不是後刻的,柳憐決定帶著這東西去一趟韓城的某拍賣行,她在那裡有朋友。
說實在的,這事兒讓張天元有點尷尬。
收藏界最頂尖的鑑定師就在這裡,你怎麼還去找別人鑑定啊。
不過他也知道柳憐是好心,因此就陪著柳憐去了一趟。
拍賣行聘請的專家一般是有眼力的,把關拍品真假是維護拍賣行信譽最重要的環節,繡花枕頭似的博物館專家難當此任。
其實好多拍賣行賣假貨,多是內部人員或者利益博弈所致,而且在哪裡都有一幫人,長得是上當的腦袋,甘做天生的傻瓜。
拍賣行的兩位專家看貨後,一致稱讚「東西不錯」。
其中一位並不認識是銅炮,另一位卻很明白,一口說出是銅炮,比劃著做示範,怎麼加藥,怎麼放炮,講得眉飛色舞,舌頭倒要掉下來了,當場確定給上拍。
&拍多少錢?可以做一下。」
&是帶款的!」柳憐提醒他。
&道!款是早期工匠用鏨子『掇解釋著,「有款,起拍價也不能定太高,因為這東西太冷,買家多不了,賣出賣不出都不好說。」
不搶手的冷門貨是不易上拍的,硬拍只能賣貨人吃虧。
拍賣價之所以創新高,是爭搶的人多,在熱情鼓動下,買家競相出價,才能獲得意外的結局。
實際情況是,這東西的買價將近萬把塊了,總不能三千,兩千的起拍吧!
那樣,如果碰上一個買家,出一次價就得到了,豈不要啞巴吃黃連?
不過,拍賣行為了吸引買家,起拍價定的相對較低,最可恨的是,他們不讓定底價,拍多少是多少。
&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