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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刁民(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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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掛……掛回去?那讓我剛才摘他幹什麼?」

    聽到又掛屍,范達一臉懵懂,不知是什麼道理,倒是范長旺道:「按你兄弟的吩咐做,洪家子弟既不敢攔著你摘屍,就不敢攔著我們掛屍。再跟族裡人把話傳下去,這是洪家那邊故意要來害我們范家,凡是姓范的,都要把嘴給我管嚴了,誰若是吃裡扒外,就別想再進祠堂一步。」

    范長旺對上洪總甲固然弱勢,但是能做到吃絕戶產逼死人命的地步,對於本族的控制力,卻是毋庸置疑。洪家幾個子侄只能負責看管現場,如果范家埋屍拋屍,他們能指出地點就是極限。要說阻撓范家掛死屍,那多半是辦不到。

    范長旺的院子已經亂成一鍋粥,不時的有人進進出出,有人燒水,有人為差役準備茶飯。范進搖著摺扇,如同戲台上的諸葛武侯統籌調度,吩咐著該如何準備,以及如何應付上差。洪家那兩個看守死屍的族人,也被范進叫到眼前說著什麼。

    隨著他的言語,兩個洪家人臉上神情幾變,先是迷惘後是懷疑最後是恐懼,接下來便是不住地點頭。到最後范進送兩人出去時,三人滿面笑容,一望可知,達成了某種共識。

    這個時代的大多數農人對於讀書人,都有一種既崇拜且畏懼的情緒,即使那些剪徑強人,一旦成了規模,也希望有個讀書人擔任軍師出謀劃策。范進的書生身份加上范長旺的支持,讓這些范家子弟對范進的吩咐言聽計從,全都按著他的吩咐執行並不稀奇,但是能把洪家人震住,就得說他的話術確實了得。

    范志文遠遠的看著范進,並不敢靠近他。論年紀,他比范進大十餘歲,又考過縣試算是有見識的那一類人。可是當人命發生時,他只感到驚慌失措,接下來便是深深自責。爺爺逼死七奶奶,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要用這份產業供自己讀書進學。

    可以說,七奶奶有半條人命,是丟在自己手上的。一想到一個活生生的生命因自己而消逝,身體在自家門上飄來飄去的模樣,范志文的腿就忍不住打顫。只要一閉上眼睛,那大紅襖裙的屍體就在眼前飄來飄去,似乎是在喊著還命,又似乎是在喊著還地。每一念及此,就讓他五內如焚,汗如雨下。

    他無法理解,為什麼范進可以泰然無事的在那裡調度安排,謀劃著如何讓這條冤魂冤沉海底。

    大家都是讀聖賢書的,聖人要求弟子做好人,做君子,包庇人命,武斷鄉曲的勾當,顯然與聖人教導相違背,這從道理上說當然是錯的。可是他的行為又正是是在幫助自己的家族,自己的父祖,自己和他,聖人和家族,到底誰錯了?

    「洪家有人在刑房任經承,於衙門裡有人,如果這一切是他們搞的鬼,我只怕衙役來的時候,不好對付。還有啊,他家有個秀才的……」

    范長旺回過神來,卻又想起另一件要命的事。平素里來催糧催款的吏,都已經可以讓自己疲於應付,這次犯了人命大案,來的衙役又該怎麼打點。

    范進搖頭道:「大伯別慌,越是人命案,我們反倒越安定。若是在別處,或許來的是典史加上刑房的人,可是在南海縣,人命案必然是縣令親臨。別忘了,三生做惡,縣城附廓。南海縣不能不來,也不敢不來。那些衙役隨著縣令同來,一如小鬼伴著閻王,哪還敢自己亂跑亂動,茶飯該預備還是要預備,但是打點常例能免則免,否則反倒落了他口實。寧堵城門,不堵海眼,留著銀子供閻王,也好過供小鬼。至於洪家那個秀才,我記得是在社學做附生,就算是他想來,也未必能分的開身,不用擔心。」

    南海縣作為廣州附郭縣,縣衙位置在廣州城裡,距離大范莊有四十五里的距離。受制於科技條件和交通環境,這個距離足以讓大多數大范莊百姓一輩子也見不到官。


    大明朝吏不下鄉制度,很大程度上,也是受客觀的條件所影響,官員就算想下鄉,也分身乏術。剛下過雨的道路泥濘難行,進一步阻礙了行程,直到天色過午,才有幾騎馬,向大范莊本來。馬上最醒目者,烏紗青袍,邊催動坐騎邊問擔任引馬的洪總甲道:「前面可是大范莊了?」

    「回老父母的話,這裡便是大范莊。老父母不辭辛勞,親臨這窮鄉僻壤,實在是我們這些老百姓的造化。有您這樣的父母官在,我們就不怕沒好日子過了。」

    南海縣令侯守用卻沒接洪總甲的話,只冷冷哼了一聲,讓拍馬不成的洪總甲,碰了一鼻子灰。

    看著自己青色官袍上沾染的黃泥,侯守用心裡就忍不住升起陣陣厭煩,這種厭煩究竟是來源於泥濘,還是來源於製造這一切的洪總甲又或者是逼迫他不得不來此親審的府縣同城,卻是連他自己都說不清楚。

    大明的知縣人稱百里侯,本是極逍遙的職位,收收錢糧,斷斷官司,過一過破家的癮,做上一任,怎麼也能進幾千銀子。但是當這個縣令與知府同城,那就是另一回事,如果不幸遇到一位強勢的知府,便是幾輩子作孽才有的人間慘劇。

    這種不幸,正好落在了侯守用頭上。廣州知府陶簡之為人的強勢,在整個廣東都頗有名號,人送綽號陶鐵頭,就連廣東巡撫凌雲翼的帳也不大買。在大明的官場格局裡,知府是個非常特殊的存在。他雖然是巡撫的下僚,但是考績並不受巡撫控制,升降罷黜由吏部直接負責,巡撫無法干涉。反過來知縣的考績,倒是由知府掌握,這就讓知府的權力進一步加大。

    巡撫是獨官,知府則擁有大批屬官下役,兩下消長,明朝知府類似於一個小號的布政使。以後世標準看,就是一個擁有副生級身份的府官。當這麼個龐然大物存心找知縣麻煩時,知縣的處境不問可知。

    與知縣一樣,知府手下也有三班六房,靠著陶簡之撐腰,知府衙門公人,從知縣衙門手裡搶案子,侵奪權力的事,屢見不鮮。侯守用已經接連吃過幾次啞巴虧,面子裡子都受損不小。這次的人命案,如果他只派幾個公人來,知府衙門一定會出面接管,事後還會給自己的考評上加個怠惰公務。是以明知道道路難行,侯守用也得走上這麼一遭。

    這該死的泥……這該死的賤婦,為什麼不到番禺縣的地盤去死……這該死的范長旺。侯守用咬牙切齒的在心裡詛咒著,緊隨其後的忤作以及幾名衙門公人,也在心裡,把大范莊一干人等的祖宗十八代排頭問候過去。

    鄉村里多見牛少見馬,一見來了外人且騎著馬,就知道來人身價不同。剛剛進村沒幾步,范長旺已經帶領著宗族子弟迎了出來。眼看他們手上既沒拿農具也沒拿刀槍,不像是要搞暴力對抗的模樣,侯守用氣勢更盛,連馬都不下,在馬上用手虛點:

    「你就是范長旺?當日民婦范林氏告你侵奪她亡夫田產一案,案卷猶在衙內。你們族內處分田產,原本與外人無干,但是逼死人命,國法卻不能容。你且隨我回衙門,把這事分說清楚吧。」

    范長旺跪在泥水中,以頭觸地,語聲哽咽道:

    「老父母明鑑,草民與范林氏雖有嫌隙,但早已握手言和,其名下田產充作族田,也是體恤她女流之身,難以耕作,更無力承擔朝廷賦役。我合村百姓,為其分擔丁賦,又以口糧周濟,保其衣食無憂,實是屈己為人之想。范林氏初時想不開,到縣裡告了狀,到後來想明白利害,早已經具結完案,具結文書現在草民家中。范林氏既以具結,又怎會因此再與草民為難,說草民逼死人命,實在是冤枉,請大老爺明查!」

    「大老爺明查啊!族長是好人啊,怎麼可能逼死人命。小七嫂一向對老族長極是愛戴,口口聲聲,說老族長是為了她好,又怎麼說是族長逼死人。」

    已經動員起來的范家宗族同聲高呼,仿佛是一隻無形的手,把一個已死的孤苦婦人,在世間最後的一點申冤悄悄抹去。侯守用看著這些百姓,眉頭微微皺起,暗自給范家莊的人打了一個標籤:刁民。



第十章 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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