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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二章 .首座(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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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逸從未想過要在這樣的喜宴上出風頭,畢竟這喜宴出風頭的該是新郎倌和新娘子,可是現在,他真的成了萬眾矚目的焦點。

    之前,那些說他寫的不好看的,也都改口了,說這字寫得出神入化,一般人絕對看不懂,哦不,是欣賞不動。又說林逸年紀輕輕就有這麼大的本事,以後可了不得,咱們村也算是出了大書法家。還有的人則說,字如其人,看起來林逸有出息了,以後也是騰龍駕鳳的大人物。總之,大家都把好話說了一遍,貌似不夸一兩句就顯不出自己也懂書法。

    這裡面最高興的恐怕就是三叔了,原本是沒辦法,希望林逸能寫寫字,做了喜聯應應景,沒想到人家的毛筆字寫得這麼好,就是飄逸了點,看不明白寫的是啥,還好老先生有教---

    永結同心作佳偶,天作之合結良緣。

    另一幅是:

    龍鳳呈祥結良緣,鴛鴦福祿成佳偶。

    不管這毛筆字咋樣,這對聯的意境卻是喜慶的,尤其很適合這結婚大事兒。所以三叔就很高興,立馬吩咐了人,把那龍飛鳳舞寫好的喜聯拿漿糊貼上,老先生則在一旁慢點輕點小心地地大叫,貌似只要誰損傷了這對聯他就跟誰急。

    老先生如此模樣,搞得林逸更是不好意思,其他人則七嘴八舌地對著他稱讚起來,大都是「沒想到你毛筆字寫的這麼好」,「厲害啊,連老先生都服了你」,「什麼時候也給我來一幅」……

    老曹就像趕蒼蠅般驅趕,「去去去,一邊去!懂不懂規矩,先來後到---」然後涎著臉對林逸笑道:「林逸啊,好兄弟,你看啥時候有空閒了再給我來一幅字畫……」

    林逸瞪他一眼,「我不是給你寫過了嗎?」

    老曹搓著手:「送人了---你那字畫誰看了誰喜歡,就差跪地下求我割讓了,你曹哥我又是義氣中人,豈能見死不救……」

    不等老曹把瞎話說完,林逸:「滾一邊去!」

    ……

    宴席即將開始。

    林逸自認輩分比較低,就隨便找了個位子坐下,然後抓了一把瓜子花生喜糖,和同桌的人說起話來。

    就在林逸和大傢伙隨便交談的時候,三叔忽然帶著新郎過來,直說坐錯了,非要拉著林逸去首席坐著不可。

    林逸莫名其妙,不明白三叔這玩的是哪一出。

    林逸坐到了席位的首座,覺得渾身不舒服。要知道,婚宴中的「首座」,俗稱「上扛子」,在鄉下像這樣的宴席可是很隆重的,尤其坐座位很講究,能坐在首位的基本上都是輩分很高,或者德高望重的長者,林逸何德何能,能坐在這樣的位置。

    可是周圍人的眼神卻是羨慕和敬佩,覺得林逸能夠做「上扛子」是應該的,是理所應當的。

    既然是首座,那麼其他人就都要恭敬著,又是讓煙又是上茶,還要有有人專門和他聊天,免得「上扛子」寂寞。

    這給林逸的感覺就是老彆扭了,自己像是鬍子花白的老頭,旁邊老頭還要給自己端茶倒水,這……很不好意思啊。

    就在林逸尷尬的時候,曹光頭過來了,眼巴巴地看著林逸說,「你跑哪兒了?我上個廁所你就沒影了,害得我找你好大一圈。」然後就沖服侍林逸的老頭說:「哥們,麻煩你讓一下,我坐這裡。」

    那老頭不明白啥地方冒出個傻帽,還哥們,我這歲數都快當你爹了,不過見老曹和「上扛子」貌似很熟,就心不甘情不願地挪動地方,給曹一刀騰出位置。

    曹一刀一屁股坐在陪客席位上,抓把花生嘎嘣嚼起來,然後就對林逸說:「再跟你說件事兒啊,昨個不是下大雪嗎,我借了你那四嬸家小子的摩托,一溜煙跑到了縣城,去網吧查了一下午,最後終於被我查出來了,你那本《張天師發病書》絕對是真的,真品呀!我看了網上歷時拍賣記錄,然後差點都把我嚇尿了,你猜怎麼著?」

    林逸也吃了一粒喜糖,含糊問:「怎麼著?」

    老曹猛地一拍桌子,把同桌的人嚇一大跳,一個喝水的直接嚇得水都抖了出來。

    「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就在今年那個啥……你稍等一會兒,我抄下來了----」就見老曹翻衣兜,最後摸出一張紙片,神情抖擻地念道:「就在2011年11月13日晚,中國嘉德秋拍《大觀---中國書畫珍品》夜場中,傅山草書《治學篇》《太原三先生傳》從1800萬起拍,以萬的價格成交。此前拍品的估價為2800萬-3500萬。」

    聽到這樣的天文數字,周圍人全都瞪大了眼睛,看著老曹,仿佛在看神仙,外星人。

    林逸還在慢吞吞地吃著喜糖,不過對老曹搞來的價格記錄也是大吃一驚,沒想到傅山的字畫這麼厲害。


    老曹感覺到了周圍眼神的熾烈,他就更加來勁兒了,嗓門更大聲地念著紙條上的小手抄---

    「傅山,明末清初被人尊為『清初第一寫家』,與顧炎武、黃宗羲、王夫之、李顒、顏元一起被梁啓超稱為『清初六大師』。說起傅山的書法,人們常常會想到他論書的四寧四毋:『書寧拙毋巧,寧丑毋媚,寧支離毋輕滑,寧真率毋安排。』的美學觀點,想到他那恣肆飛動的狂草。在他的大幅狂草立軸面前,我們會感受到他那金戈鐵馬、長槍大戟、狂風驟雨般的感情宣洩魅力。此卷為友人戴楓仲而書,使轉縱橫,姿態百出。洋洋數千言,行間結構,氣力神韻,諸美兼具,更有一氣呵成之妙。是他書法作品中法備氣至的極精之品。」

    還別說,老曹這一番話抑揚頓挫,很有感覺,周圍那些聽眾就算不知道「傅山」是哪顆蔥,也知道這傢伙厲害,了不得,是個大人物。

    說完這些,老曹就厚著臉皮又湊到林逸面前說:「要不這樣,兄弟,我老曹跑腿給你找個大買家,咱那手抄本就算賣不到1000萬也能賣個上百萬,到時候你只需要抽點跑腿費給我就行了,你看可好?」

    林逸白他一眼,「不好。」

    「為啥?」

    「因為我根本就沒打算賣。」林逸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有財不發,你瞎呀?」

    「我又不缺錢,幹嘛要發財?再說了,這是我父親的遺物,你讓我賣掉,好意思嗎?」

    「這個……」老曹啞住了。

    再看周圍的人全都傻愣愣地看著他們,剝花生的不剝了,嗑瓜子的不嗑了,吃喜糖的也不吃了----全都拿眼瞅著林逸和老曹。

    作為老實巴交的鄉里人,他們概念中的錢都是幾十,幾百,成千上萬那已經是頂大的數目了,可是現在,竟然……沒聽錯吧,幾千萬,幾百萬?

    狗曰的,我耳朵沒聾吧!

    幸好這時候酒菜上來,喜宴開始了,那幫聽了「大新聞」的客人們這才回過神來。

    「酒呢,把酒打開,老子要喝酒!」老曹氣呼呼地喊道。

    旁邊有人忙不迭地幫他倒上。

    老曹菜也不吃,一飲而盡。

    其實林逸對自己那本手抄本價值多少心裡有數,他已經向德叔和康叔打聽過了,像這樣的手抄真跡,要比上次那本袁世凱手抄的《金剛經》還貴上百倍,至少二三百萬是槓槓滴,不過林逸從頭到尾就沒打算賣掉。原因很簡單,這手抄本是父親的遺物,就算給再多錢,他林逸也不會賣,永遠不會!

    林逸見老曹喝的太猛,就只得出口安慰他,告訴他自己手抄本不賣,但家裡的一些舊書是可以請老曹幫忙處理掉的。

    老曹一聽這話,立馬有轉憂為喜,他可是知道,林逸家中藏的那些舊書大多都是精品,自己跑跑腿兒,多少也能占點便宜。

    他又哪裡知道,林逸收藏書籍的方向和檔次已經提高了,對於他來說,價值不大的書是該處理了,免得占地方。

    ……

    農村辦喜事的流水宴基本上沒啥變化,雞鴨魚肉,幾個大菜,牛肉羊肉梅菜扣肉,幾個扣碗,再加上一瓶十幾塊的白酒,宴席就開始了。

    一頓大吃大喝,林逸算是徹底融入了農村生活。

    吃宴席很有趣,基本上拖家帶口,扶老攜幼,仿佛打仗一樣,菜一上來,很快就光光。吃到最後,大傢伙基本上都吃不下去了,於是那些來時揣著塑膠袋,或者飯盆的,就把剩菜往裡面裝,看誰手腳麻利手腳夠快。

    林逸有些醉了,沒辦法,坐「上扛子」人人都要向你敬酒,即使老曹充當好大哥,幫林逸擋了不少酒,林逸還是喝了很多。

    以至於到了酒宴結束,林逸醉醺醺的,走路不穩,腦袋裂開。老曹更是被人搬了腿腳,像死豬般抬了回去。

    回到家,林逸被老媽攙扶到床上,只聽老媽一邊給他擦臉,一邊勁兒地嘮叨:「喝這麼多幹嘛,以後這種場合多了,看你咋辦!」

    「還會有酒宴嗎?不會了吧,我又不是什麼當官的大人物,就這一次,就夠了!」林逸醉呼呼地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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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二章 .首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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