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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章 醫院被判賠錢(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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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院拿出了檢測證明。

    顧妙柔胸部骨頭斷裂,戳穿肺部,引起呼吸困難,血氧下降非常厲害,如果不立即搶救,血氧過低,要麼死亡,要麼造成大腦嚴重缺氧,持續時間過長,會成為植物人。

    當時顧妙柔根本無力簽字,醫院甚至都沒有家屬的聯繫方式,所以得到家屬允許這一條,法官直接宣布不成立。

    「手術總共用了4個半小時,參與搶救的醫生都非常疲憊,沒來得及立即補寫搶救記錄,沒參與搶救的醫生不能寫,因此到第二天才補寫,我們在病歷中已經註明。」醫院的律師詳細描述了當時的情況。

    法官要求主治醫師補充。

    主治醫師說道:「當天的值班醫生都已經排滿,顧阿婆送過來的時候,已經臨近中午,參與搶救的護士,醫生,麻醉師等等,全已經工作了三個小時以上,打算休息片刻就去吃午飯,為了搶救顧阿姨,大家午飯都沒吃。結束後已經是下午3點多,又累又餓,實在沒精力去寫非常專業的搶救記錄。」

    醫院治病救人,救死扶傷,這是第一目的,醫生把顧阿婆搶救過來,而且恢復得還不錯,可以說,醫院的操作沒任何問題,即使過程不完美。

    譚小月的律師說道:「按照我國衛生法規定,緊急搶救的記錄,必須在搶救結束後六個小時之內補寫上去。醫院是第二天才寫上去的,距離搶救結束已經有17個小時。」

    譚小月的律師拿出衛生法中的兩條:《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和《病曆書寫基本規範》

    這上面有明確規定,搶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時書寫病歷的,有關醫務人員應當在搶救結束後6小時內據實補記,並加以註明。

    法律是嚴謹的,一切判決,都要以法律條文為依據。

    醫院沒在六個小時內寫搶救記錄,這是事實,儘管情有可原。

    最終,法院判決:駁回譚小月對陳迅等人的全部索賠,駁回譚小月對醫院的大部分索賠,醫院因搶救記錄補寫不及時,賠償顧妙柔12000元。

    判決書下來之後,負責搶救的主治醫師眼睛都紅了,委屈,也憋屈。

    按照醫院管理規定,他可能會被扣獎金。

    那一萬二的賠償金,說不定還會讓參與搶救的醫生平攤。

    醫院的律師低下頭,對著鏡頭鞠躬:「對不起,我輸了。」

    法院看大屏幕的記者們,直播主們,全都氣得不行。

    已經是中午。

    股市里,「光伏集成」公司的股票上午已經跌了5個點,下午開盤,不知道會跌多少。

    楊殿鳳王建寧夫妻兩人,午飯都吃不下去。

    陳迅是重要的當事人之一,關於他的官司還贏了,但是,他一點都不開心。此刻,也沒人在意他。

    大家都想去採訪主治醫師。

    主治醫師出來的時候,一個小女孩,穿著厚厚的毛衣毛褲,拿著一束鮮花走過來,人群迅速給小女孩讓出一條路。

    小女孩把花遞給醫生:「叔叔,受委屈了,媽媽說,你是英雄。」

    醫生蹲下,接過小女孩手中的鮮花,淚水滾滾而下。

    「孩子,謝謝你。」

    法官走過來,對著醫生鞠躬:「對不起,在法庭,我是法官,我只能根據事實來判決,現在,我是病人,事實上,大家都是病人,這個社會都病了。」

    直播全都沒有帶貨,連李假妻都只單純的直播現在的情況,董冬冬一句古詩都說不出來,她只想給譚小月咚咚兩拳。

    大家目送著醫生上車離開之後,譚小月推著顧阿婆終於出來。

    眾目睽睽之下,裝了3個小時殘疾人的顧阿婆終於不裝了,她從輪椅上站起來,要去坐車,後面,她女兒女婿還有律師警惕的看著周圍,怕有人扔臭雞蛋。

    不知是坐太久氣血不順還是其他原因,顧阿婆腳踩空,身子歪曲,搖搖欲墜。

    譚小月正推著車,見老媽不對勁,馬上鬆開輪椅去扶她媽。


    車輪滾動,撞在顧阿婆腿上,顧阿婆立即撲倒在水泥地上,額頭破裂,鮮血長流,輪椅沒人控制,往滾動,剛好壓在她背上,譚小月穿著高跟鞋,沒站穩,撲倒在輪椅上。

    譚小月的丈夫一直警惕著周圍的人群,沒想到三秒不到,家裡倒了2個女人和一輛輪椅。

    周圍的人群發出驚奇的聲音,接著爆發出歡呼聲和掌聲。

    譚小月從輪椅上站起,移開輪椅,發現地上一大攤血,顧阿婆已經昏迷。

    事情發生太突然。

    譚小月急忙撥打120。

    正在圍觀的人群樂了:「這女人想謀殺她媽,趴在地上,流那麼多血,血把鼻和嘴都堵住,估計活不過十分鐘。」

    譚小月和老公一起,把母親翻過來,斜靠在椅子上,避免呼吸道堵塞。

    120的救護車過來,開始登記譚小月的手機號,身份證。

    「譚女士,你怎麼證明傷者是您的母親。」

    譚小月火冒三丈:「120需要登記這麼多嗎?」

    「不需要,任何人都可以打120。是譚小姐主動說這是您母親,所以我們需要確認,以免有人冒充。」負責登記的護士很溫和的說。

    護士繼續登記其他信息:摔倒的位置,傷口大小,流血預估多少,將顧阿婆移動到救護車上,可能會造成二次傷害。

    護士拿出來一張紙,對著譚小月開始宣讀:「根據我們的初步判定,將病人從地上移動到救護車的過程中,總共有七種方案,每一種都有可能對病人造成二次傷害,請問家屬,是放棄移動以免造成二次傷害,還是接受移動並承擔後果。」

    護士說完,開始詳細講解七種移動的方案。

    譚小月又急又氣:「快點救人啊!」

    「護士姐姐,千萬別上當,你要是不給她講解清楚,她會找你索賠66萬的,說你沒盡到告知義務,」

    「我懷疑她故意把她媽推倒,想繼續訛錢。」

    「她媽也不是好鳥,兩人在打配合。那嘴邊要麼是番茄汁,要麼是雞血。」

    「我看她們就是兩隻雞。」

    旁邊圍觀一大堆人,都在建議護士不要輕易安排人把顧阿婆弄上救護車。

    護士在眾人的支持下,堅持把七種方案講解完畢,不管譚小月如何叫,她始終不為所動。

    七分鐘過去,護士終於講解完畢,拿出一張免責書:「如果家屬同意,請在免責書上簽字。」

    譚小月氣得脖子上的青筋直冒,她想把周圍的人全都掐死!

    簽完字,兩個護工從救護車上推下一擔架,把顧妙柔放上去,再放進車裡。過程用了不到十秒。

    進入醫院之後,醫院做了全面檢查,得出結論,顧阿姨傷勢不重,但原來胸部骨頭再次裂開,戳破肺部,肺部已經積血,需要動手術。

    手術前,要求家屬或者本人簽字才能做。

    顧妙柔昏迷狀態,無法簽字,就需要家屬。

    譚小月急得快瘋了。

    因為醫生每做一個檢查,要先做嚴格登記,耽誤了不少時間。

    等終於要做手術了,醫生依然在一絲不苟的做各種登記。

    「病人家屬要求在手術同意單上簽字。」醫生說。

    譚小月急吼吼的問:「簽字的位置在哪裡。」

    「請稍等,我們要先確定你和病人的關係,直系親屬才能簽字,如果不是直系親屬,需要開具證明,如果是,也要開具證明證明你媽是你媽。我們醫院嚴格執行手術流程,請病人家屬不要大叫,不要揮舞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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