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九零章 都閃開我要裝逼了!(1 / 1)
「那又能說明什麼?就算我騙了你也不能說明我就是兇手吧?」加藤依然不肯罷休。
「沒錯,我沒有辦法證明你有罪,」千葉,認真的說道:「但是我也不再為你們做不正常證明,你依然是警方的懷疑對象。」
「那又如何?」加藤已經是在賭氣了。
「千葉找不到你的罪證,我能找到!」水間月對他說道:「你的鞋子,拿去做魯米諾血液鑑定,會發現什麼呢?」
聞言,加藤終於知道木已成舟,絕望的跪在地上。
「那介不介意交代一下,你的外套和背包背丟到哪裡去了。」水間月好整以暇的看著跪在地上的罪人。
「我丟到路邊的河裡了。」加藤老實的回答道。
「派去找東西那組有沒有結果?」
「報……報告,」負責和他們聯絡的警員顫抖的說:「剛剛從他們那裡傳來消息,他們已經查完了整個路程,什麼都沒有發現。」
「哦?」水間月瞭然的笑了笑,這些人的反應和自己料想差不多,到現在為止距離自己叫他們去調查才過去不到一個小時,而調查的路段光是開車就花了一個小時,所以他們還真是「神速」啊。
「通知他們去河邊。」水間月說道,然後帶上包括千葉在內的所有人,一起去河邊和那六個偷懶的人匯合,來這裡的路上他就注意過了路上只有一條無名小河。
……
面對被打撈上來的衣服和背包。水間月抱著胳膊問那六個人:「你們還有什麼可說的?」不等他們回答,又轉身問千葉:「千葉,記不記得上次你出紕漏,是怎麼懲罰的?」
「叫我繞著警視廳跑了十五圈。」千葉低沉的說,他還沒有對朋友的背叛裡面緩過來。
「有異議嗎?」水間月的表情就好像在鼓勵他們趕快有異議造個反一樣,其實水間月在三系的規矩是跑五圈,上次讓千葉跑十五圈是為了讓千葉減減肥。
「警部,我還是不服,正常情況下哪有警察會問屋主時鐘有沒有對齊的?」一個警員突然問道。
水間月記得他的名字,藤田百川,因為他的長相比較有個性。
「我在三系的時候曾經說過一句話,現在我需要把這句話再送給你們。」水間月面色嚴肅,突然大吼道:「這裡是藏著無數線索的案發現場,不是你外婆家鏽跡斑斑的老廚房,任何一絲一毫的不對勁都不可以懈怠,哪怕你們發現了一隻死蟑螂也得給我問問是不是屋主踩死的!」
「那您為什麼讓那些孩子在相冊裡面找人?那個時候已經判斷出來是熟人作案了嗎?」藤田百川接著問道,而其他警員已經在給藤田百川打眼色了,現在水間月的形象就是應該眥睚必報的人,要是再問下去把他難住了,那六個偷懶的下場就是前車之鑑。
「這個很簡單,」水間月淡然的笑了笑說道:「死者的房門沒有明顯破壞,身上沒有其他外傷,房間裡也沒有明顯扭打痕跡,再加上死者身上穿著睡衣,屍體位置離門有一段距離,這就意味著死者生前有可以穿睡衣接待的熟人拜訪,死者讓他進了屋吧?」
水間月當然不會告訴他們,其實當時他就想著柯南裡面的案件,十個裡面十個全都是熟人作案嗎?這些「合情合理」的推理,都是在去千葉家的路上花了些時間硬憋出來的。
「原來如此!不愧是警部大人!」反正這群警員現在很買水間月的賬,一個勁的捧他的臭腳,希望和和稀泥把話題停下。「那些孩子說完他們遇到的跑步男的時候,為什麼警部大人就知道那個人是兇手了呢?」然而藤田百川很不知趣的還在問,不過在稱呼上多了一個大人。
「早上的時候不是下了一點小雨嗎?」水間月的口吻就像一個循循善誘的老師:「那些孩子也說了,那個人的身上很乾沒有,而且當時雨剛停,所以說小雨的時候他並沒有在外面跑步?那麼為什麼他會氣喘吁吁的呢?一種可能是他在室內運動,而另一種可能就是——他剛殺了人。」
「哦哦哦!受益匪淺啊!不過這樣就認定他是兇手了嗎?」
「那倒不是,這個人只是比較巧而已,不過我讓這些孩子們認人之後他們確實找到了一個有作案動機的人,這就加深了這個人的可以程度。」水間月侃侃而談:「在沒有其他懷疑對象的前提下,只好先優先調查這個人了。而踏入千葉家之後,我才更加確認這個人有問題。」
「這是為什麼呢?」
「問題出在他的鞋子上,他的鞋非常乾燥,一點也不像在下雨天出過門在潮濕的地面上踩過的樣子,但是仔細摸摸的話,你會發現他的鞋帶附近有很多潮濕的痕跡,知道這代表什麼嗎?」
眾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齊對水間月搖搖頭。
「代表了這個人剛剛刷了鞋子,又不想被人察覺到,於是用吹風筒草草的把鞋子吹乾。」水間月搖晃著手指解釋道:「他心裡有鬼!」
剩下的事情都不用多說了,有眼睛的都看見了。其他警員們開始覺得,他們的新系長,應該是有實力的。
「既然沒啥可說的了,這幾個孩子我負責送回家,你們先帶著犯人會警視廳直接準備審訊吧,不用等我了。」水間月爽朗的說道:「那幾個該跑圈回去自己靠自覺啊,希望你們能記住這次教訓,你們是拿著納稅人的稅收作為工資,為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護航的人,不是富士山下的養老院!」
「是!」
「你們是回家還是有其他地方要去?我記得之前你們說是路過案發現場的吧?」水間月又問起孩子們。
「我們就是要回家來著。」其他孩子被剛才水間月突然一吼嚇著了,柯南替他們回答道。
水間月也差不多猜到了,因為七點的時候他們路過案發現場一次,十點多辦案的時候又路過一個,顯然是一去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