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二章 新俗舊禮(四)(1 / 1)
庶俘羋似乎明白了,但其實還不是很清楚。
聯想到剛才看到的那張書寫著人身攻擊的內容,又想主管宣傳的這名上級忽然如此重視,不由問道:「難道就是因為那些說我們是夷狄的攻訐中傷,我們才這樣重視的嗎?」
中年人聞言,大笑道:「那些攻訐算個屁。」
笑過之後,嘆息一聲又從一堆紙中抽出了另一張,抖了抖道:「南鄭、漢水那裡的土改和移風易俗出了點問題。」
「所以,上面作出決定,移風易俗要圍繞八個字。」
「堅守規矩、尊重傳統。」
「很難做啊。哪些是底線?哪些又是不涉及到底線的傳統?這還需要再商量。」
這些紙應該是才被送到這裡不久的,庶俘羋雖然聽著對方輕描淡寫地說了一句「出了點問題」,但再一想若是南鄭漢中那裡的問題很小,斷然不會如此重視,以至於急匆匆地向各地下發指令。
「應該是因為土改和移風易俗,導致南鄭那裡出了什麼叛亂吧?」
暗暗想著,心說若不是有大規模的叛亂,也不會如此。他雖沒去過巴蜀漢中,但卻從書上知道那裡的情況比這裡要複雜的多,墨家在那邊投射的力量也不是很足,可能某些事乾的太過火了,那裡畢竟還有一些淫祀、女巫等祭祀習俗的。
隨後想到當初和自己關係不錯的那個叫馬奶的胡人墨者,聽說上次和索盧參一同去了泗上後便去了南鄭,也不知道那日他喝醉之後發的那些牢騷,有沒有得到解答。
心思輾轉,終又回到現實,庶俘羋便問道:「既要堅守規矩,那其實這婚姻就算是成了?兩情相悅,一如仲春之月男女私戀……就算她父母反對,是不是也可以成婚啊?」
中年人一拍手道:「問題就在這。按照泗上的規矩,是可以的。但是……我們不能用泗上的規矩來執行這裡的法度,我們在這裡不曾制民法,只有刑罰,所以泗上的一些法這裡不能用。」
「民法和刑罰和區別,這就在於……」
話到一半,戛然而止,中年人沒有在糾結這個在泗上爭論了、辯論了將近十年的問題,轉而說道:「不說那些。你作為墨者,又是軍官……如果人家父母就是不同意,我們這像是什麼?不好交代,尤其是我們宣義部不好交代。」
「你知道『娶親』的『娶』字,倉頡造字的時候怎麼寫嗎?」
庶俘羋也就學過賤體字,君子六藝中的六書卻並不清楚。六書不只是文字,而是文字的內涵,這一點不說庶俘羋,便是泗上絕大多數覺得自己可以通文識字的人也不精通,也就庠序大學中有那麼個科班專門學習這些東西。
中年人也不等庶俘羋搖頭,提起毛筆,在紙上寫了一個「太古」倉頡造字時候的「娶」字。
左邊是一個跪著的女人,兩個耳朵重點地放大,右邊是一個斧鉞的斧子,象徵著戰爭和征伐。
字若尋本溯源,很容易看明白這是什麼意思。
庶俘羋低頭看了看紙上的那個「娶」字,奇道:「割耳朵,這是計算軍功的辦法。有人跪在那裡,右邊是斧子,是說……娶的本意,是搶?」
這個字實在是太明顯,明顯到沒有學過六書的庶俘羋一看這個字就能夠理解其中的含義。
中年人笑道:「正是如此。娶者,軍功征伐而掠。」
「豈不聞,《易》之六二言,屯如,邅如,乘馬班如。匪寇,婚媾。」
「也就是說,太古之時,騎馬逡巡,可能是敵人,也可能是來娶親的。你也知道,咱們墨家說,同姓不婚,那是為了防備生出來養不大的孩子。」
「是故上古之時,妻子都是從別處搶來的,這便是娶的本意。」
「什麼是法?什麼是德?咱們墨家辯術中的『在』字,就說的很清楚,堯的政策,用現在去看過去,那是善政。但將堯放到現在,不但不是善政,還是惡政。」
「太古之時,嘗無君矣,其民聚生群處,知母不知父,無親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別,無上下長幼之道,無進退揖讓之禮,無衣服履帶宮室畜積之便,無器械舟車城郭險阻之備。」
「那時候,民聚聲群處,知母不知父,那就是法,那就是德。包括搶親、搶走女人,這都是被天下所承認的法和德,是被認可的。」
「那你現在這麼做,會怎麼樣?你說,堯舜時候也是搶親,我現在就搶了……那恐怕是要被槍決吧?」
庶俘羋哪裡懂什麼《易》,哪裡知道什麼是六二,什麼是屯卦,可中年人所言的那些東西,都是墨家道義和邏輯說知的結果,也就是說在太古時候,搶親是被法律保護的,是被承認的,而現在則是要被槍決的。
由此說明所謂堯那時候的仁政是基於當時,而若是放到現在妥妥的惡政一樣的道理——道德、法律、善惡都是隨著時代變化的,世上沒有亘古不變的永恆的、普世的、萬世不易的道德。
庶俘羋連忙道:「我可沒要搶親……」
中年人笑道:「是,你沒去搶親,但你要是真的做男女相戀不問父母之言,對於現在的風俗和道德而言,你就是搶親。我再說一遍,這裡不是泗上,這是高柳,不一樣。」
「道義上、情理上,規矩上,我肯定是支持你。但是支持歸支持,該走的程序還是要走。」
「聘禮啊、納采啊,這都是要去做的。當然了,納吉也得做……你也知道,咱們墨家的納吉,只有吉、沒有凶。」
納吉就是占卜,這是從商代就留傳下的習慣,如果要是卜到了大凶之兆,一般也就等同於婚事告吹。
墨家本身是有自己的祭祀鬼神系統的,這件事的處理就遵從「堅守規矩、尊重傳統」這八個字——所有的婚事占卜的卦辭,全都是吉兆,走這個形式,但卻不走其實質。
庶俘羋嘟著嘴,嘟囔道:「這不還是最終要看人家裡的意見?這和咱們泗上的規矩可不一樣。」
中年人勸道:「你也要體諒。這若是在泗上,什麼都好說。但在這裡,必須要考慮影響。正因為你情況特殊,所以我才如此重視。」
「你將來一定在高柳嗎?」
「你父母在高柳嗎?」
「你將來若是回泗上了呢?
「你和人家私情定下,人家家裡就是不同意,這算不算咱們墨家的人仗勢欺人?」
「按泗上之法,被撫養是權力,贍養是義務,這是男女通用的。你若是回了泗上,怎麼履行贍養的義務?這都是些問題,都需要解決。」
「不過話說回來,人家父母也未必就不同意。你先找人去下聘禮,就按照這裡的規矩,鹿皮也好、羊皮也罷,依你的財力兩張。」
「沒有大雁,提一對大白鵝去,采禽采禽嘛,沒有禽,怎麼納采?」
說到這,中年人又笑道:「真要是依著禮,其實下聘用雁本身就是僭越了。大夫才能用雁,士要用野雞,庶民用布匹……只不過咱們泗上不講這些規矩,所以一般家裡下聘都是提著雞鴨鵝去的。」
庶俘羋愕然道:「原來詩中所唱,氓之蚩蚩,抱布貿絲……竟是這個意思?」
中年人點頭道:「是這個意思,但是咱們不講禮,所以不深究抱布貿絲蘊含的等級規矩。
「這要是按照禮法,凡是下聘用雁、鵝的庶民,都是僭越大罪,得被上五刑的。」
想到自己結婚的時候,中年人不由笑吟吟的,他結婚的時候是在泗上,用的是一塊玻璃鏡子作為聘禮,那可是直接算作是諸侯級別的變種的圭。
而且當時年少氣盛,覺得天子可選,賢者居之,所以結婚那天喝的酒,是用鬱金草汁液混合了黍米做的,以等級制度來推,這是天子結婚才能用的酒——他的行為不啻於八佾舞於庭,甚至更過分。
年輕氣盛之時,不是想做天子,而就是宣告著一種叛逆:你天子喝得,老子我也喝得,你來泗上打敗我們的義師來抓我呀。
庶俘羋不太懂民俗和規矩的區別,卻依舊苦惱,問道:「這下聘納采,是我自己去啊?還是找人去?那按照規矩,到時候我還必須要有家裡人在場,可我就一個姐姐離得近,在雲中……那我找誰?」
中年人逗著庶俘羋笑道:「別找我。這事不關宣義部管,我也就管管你們的流程風俗婚禮過程,具體的事你得找組織部的人給你辦。我會和那邊溝通的,具體下聘的人,會找人負責的。以後這樣的事多了,組織部那邊是得安排些專門的人管這些事。」
「我們宣義部就是主持一下婚禮。能用的用,不合我們規矩的、不利於天下之民、不利於兼愛、平等之義的,一概不用。」
「你去找組織部的人吧。剩餘的我們來安排。」
「你說,你年紀小,我們按著年齡算你長輩,可高柳這些和你父親同輩的人,都是身居高位,也不好出面,倒像是去以勢壓人似的。」
「沒得辦法,這事組織部那邊解決吧。」
庶俘羋臨走之前借了些錢,中年人放下那些紙衝著城尉道:「險些忘了正事。明日把這幾張報貼上去,仍舊在城中念念。」
…………
雖然庶俘羋對於女孩子說的求婚之事只回答了一個「好」字,再無多說,可女孩子相信情郎定不會騙她。
回家之後瞞過母親,洗了衣衫和身體,不想兩日後母親卻把她叫到一旁,問道:「前日你去聽講義聚會了嗎?」
女孩子心裡一咯噔,前日自然是沒去,不但沒去,還做了一些似乎不該做的事。
她也是個聰明伶俐的,知道母親不會無端發問,趕忙嬉笑著道:「原本是想去的,不曾想……」
當媽的臉色微黑,哼聲道:「不曾想去和墨家的少年去玩耍了?你這不是不曾想,你這是早有所謀。這件事我不同意。」
不同意三字,如同雷擊,女孩子心中猛跳,卻依舊笑著唱到:「好媽媽,我給你唱首歌聽。」
泛彼柏舟,在彼中河。髧彼兩髦,實維我儀。之死矢靡它。母也天只!不諒人只!
泛彼柏舟,在彼河側。髧彼兩髦,實維我特。之死矢靡慝。母也天只!不諒人只!
一首《柏舟》,本該是極為悲涼的長嘆,卻被女孩子先行用戲謔的語氣唱出來。
這首流行歌曲內容簡單,女子喜歡上了個小伙,非他不嫁,至死不渝,奈何母親不同意,於是悲涼無比地唱「媽媽呀,你怎麼就不能體諒體諒我呢?」
做母親的聽完這歌,哼笑道:「你只當你上過墨家的學堂,學過些詩歌,便以為我就不會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