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九章 普法(求訂!)(1 / 1)
按照規定。
駐村辦事員會隨同有三個士兵,住的地方嘛,直接搭帳篷,自己生火做飯,每天還有一些體力活要做。
不需要種地。
而是每一個村都規劃了一片地方,作為駐村地點。
要修一大片房子。
辦公。
宿舍。
食堂。
村民活動廣場。
衛生服務站。
......
看到規劃圖和建築效果圖,趙奇當時就瞪圓了眼睛,太奢侈了一點,房子美觀,布局好看,而且地大。
瘋了!
他再一次感覺新朝是瘋了。
如此規模。
若是每一個村都這樣,得耗費多少錢?多少人力物力?
而鎮守的話讓他更是無語。
「錢不是問題。」
你是對新朝財政多有信心,才敢說出這樣的話?
儘管心裡吐槽了不知多少遍,十分質疑這句話的『含銀量』,但趙奇也不得不承認,這會是一件壯舉。
如果做成。
利國利民。
而按照駐村要求,由於材料原因,駐村點建設不會立即展開,駐村不忙的時候,就需要他們干一件事。
---平整土地。
工作量不大,但若是幾個人做,就多了。
沒一、兩個月搞不定。
但鎮守說了,慢慢做,不急。
這項工作有補貼,若是完成,十二兩銀。
分一下,每人可以得到三兩,幾乎等於半個月的薪水,這麼一看,好像挺賺,反正駐村不是天天有事。
上午巡查。
下午挖土。
嗯!
三兩銀子,很香!
。。。
駐村第一天,很忙。
到處是問題,忙到晚上總算排了個頭,基本解決。
做飯。
請客。
「趙辦,怎麼能讓你破費,來我們村還讓你請客。」村長苦笑道。
「哪裡,應該的,以後合作的日子還長,有的是機會,你也知道我們有規定,第一頓,必須我們請了。」
「好,明天去我家。」村長邀請。
「行,但說好,一個月最多一回。」
「可以!」
「。。。」
駐村工作和之前不同,之前是到處跑村里辦事,現在是和一個村子天天打交道,當然不能一頓飯不吃。
不過,駐村第一頓是請,不是被請。
見此。
村長也習慣。
鎮守都以身作則,下邊的哪敢亂來。
「村長。」
「嗯?」
「來此駐村,除了技術指導,還有就是宣傳普法,明天第一講,需要你召集一下村民明日傍晚來這裡。」
「普法?」村長一愣,好新鮮的詞語。
「對。」
趙奇點了點頭。
這也是駐村的第二項工作,雖然鎮門口貼了不少新規告示,但不是所有村民都知道,且知道的也不全。
因此。
在初步學完相關法條後,駐村普法任務下來。
「沒問題!」
村長答應道,對於新朝各種新舉措,看不太懂,執行就是。
。。。
第二天一大早。
吃了飯,趙奇和三個隨行士兵就加入了挖土的行列。
「嘿咻!」
「忽然感覺,幹活也不錯,不用費腦。」
「。。。」
雖然是書生,但身體還行,加入辦事員,儘管是文職,可隔三差五都會有體能訓練,這點活頂多算雜。
不算重。
挖土。
填坑。
而在土地中間有一根棍子,是上次就釘好。
土地平整要做到於紅線下去十節。
「哎呦,這事怎麼能讓你們來。」村長一看,趕忙衝來。
「沒事。」
「我馬上叫人來幫忙。」村長道。
趙奇擺手:「不行。」
又補充道:「鎮守大人說了,這是一種鍛煉,不能請村民幫忙。」
鎮守原話,嚴禁請村民幫忙,只能自己做。
「這.....」
「沒事的,一點體力活而已。」
「那......好吧。」
「。。。」
鎮守都發話了。
村長只能離開,看著幾個人熱火朝天地。
頓時感覺好像距離沒有那麼疏遠了,大家都得在地里吭哧吭哧。
很多村民路過這一看,也有類似的想法。
漸漸。
趙奇也感受到了一點,頓時有點明白鎮守這樣做的緣由,明面上是鍛煉,但真正目的是拉近一下距離。
同時,也壓一壓辦事員的傲氣。
讓其明白,駐村是做事,不是作威,更不是作福。
時刻提醒自己,你不是來這吆五喝六,該乾的活,一點少不了,只有體會過辛苦,才會有更多同理心。
想通後。
趙奇只能大嘆:新朝真會玩,還有,當新朝的辦事員真辛苦。
。。。
傍晚時分。
村民齊聚,第一堂普法課開始。
趙奇拿出本子,還有一個擴筒。
「普法第一課,主要介紹一些重大違法行為,絕對不能觸犯。」
「。。。」
「入室盜竊,攔路搶劫,殺人,故意縱火傷人,強x、買賣人口......這些都屬於嚴重犯罪,最少都是一年起步,罪大惡極者:斬!」
「。。。」
「之前被抓的那些,就是前車之鑑,希望大家遇到事情,不要衝動,更不要去觸犯法律,斷送了人生。」
「。。。」
「一旦有以上重大犯罪,不僅僅你,你的家人,甚至後代,都會受到影響,比如無法入仕,福利減少。」
「。。。」
念法條是沒用的,太枯燥。
來之前鎮守就普及過,儘量簡化,通俗易懂。
「還有。」
「新朝不允許任何形式的人口買賣。」
「過不下去,賣兒賣女,舊朝允許,新朝絕對不允許,一旦發現,無論是買的,還是賣的,都將嚴懲。」
「三年起步,情節惡劣者,上到死刑。」
「。。。」
「若是窮得吃不起飯,新朝已經建立起救助制度,不會讓你餓死。」
「若是欠債,量力而還,新朝給了你們不可買賣的土地,好好勞作,慢慢掙。」
「新朝規定,個人欠債,年利息不得超過百分之六,超過部分不予保護。」
「而若是賭債,不用還。」
「記住。」
「有人催你賭債,直接報官,並且一分錢不用還。」
「。。。」
聽到這,很多百姓都振奮。
賭債不還,歷朝歷代也只有新朝這麼做,之前聽到風聲,但多是口口相傳。
現在聽到辦事員親口說,這才完全相信。
「還有一點。」
「從新朝立國以後開始,你們私下賭博無論輸了多少,現在都能要回來,且對方必須歸還,不受時限。」
「至於舊朝輸的,並已經支付的物品、現銀等,不在保護之列。」
第五百一十九章 普法(求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