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適用陰間的制度(1 / 1)
李建成其實不想出現在仙君的面前。
實在是不敢。
他化身為鬼,不要說仙君,哪怕是仙君坐下的仙人,只是遠遠看著,就有一種難言的恐懼之感。
如果他一出現,仙君直接一道雷霆,又或者仙君座下弟子以他褻瀆仙君之名,一劍斬來。
那他只怕連說話的機會都沒有,就直接魂飛魄散。
但是如今,仙君冊封鬼神,更是以莫大的神通威力,布置九層地府。
如果他再不出現。
只怕就要永遠做一個沒有任何地位,也沒有任何名分的孤魂野鬼,每日惶恐不安。
如果那樣。
那他寧願是魂飛魄散。
身為太子,李建成自然有自己的傲氣。
而此刻。
李世民並不知道,自己殺掉的兄弟,同樣化作了鬼魂,他只是在準備著冊封之事。
雖然冊封是由仙君親自進行,但是,顧仙人早就說過,也同樣需要凡間註冊登記。
甚至是建立寺廟、城隍。
沒錯,沈逸冊封的鬼神,其實就是陰間的統治。
他想的很清楚。
這個世界的人理安危,全部是要靠馭鬼者守護。
然而,馭鬼者與之前世界的戰士終究有所不同。
之前的世界,所有人都已經感受到末日的威脅,這份恐懼和每一個人息息相關,他們不得不站出來,而站出來的人,是他們的英雄。
但在這個世界,民智未啟,大部分的百姓,根本就不知道所謂的英雄,更是會本能的恐懼這些與鬼為伴,乃至於化身為鬼的馭鬼者。
所以,針對馭鬼者的限制,必須要進行。
無論他們在凡間,還是他們在地府。
正如沈逸所言,今日,就是重新規劃天地秩序的時刻。
最終地址,選擇了仙賜學院。
這裡地方更大。
而此刻,更是在學院的門口,用混凝土修建出一個無比巨大的廣場,足以容納數萬人,不亞於一座小城。
在這廣場的正中央,是一個巨大的祭壇,而那塊問心碑,就立於祭壇之前。
此時此刻。
廣場上,已經是人山人海。
長安百姓,除了奴籍之人,皆是匯聚於此,而當祭拜禮儀開始之時,更是全部隨著文武百官跪拜在地上。
從禮樂開始,繁複的禮儀一直持續到最後。
李世民以人皇之名,有請仙君。
霎那間,雷聲轟鳴。
不過,對於這些早有準備的人,甚至是已經見過一次的人來說,只是興奮、震撼,而沒有多少恐懼。
只不過,這一次,與上一次,卻另有差別。
巨大的雷鳴聲,足足九道,響徹整個天地,伴隨著最後一道,一個龐大的虛影,出現在了高空之中。
以烏云為形狀,以雷電為雙目,猶如神靈一般俯瞰著這大地!
正是沈逸。
沈逸很清楚,在很長的一段時間,這個世界的秩序,都是要依賴於他這位仙君的威望來形成,這就好像皇帝要自稱為天地之子一樣,他展現出來的力量越強,對這個世界秩序的穩固,就更有利。
如此威勢之下,甚至比上一次還要誇張,無論是文武百官,乃至於李世民,都是滿臉駭然。
他們難以想像這樣的一幕會出現在他們的面前,更難以想像那遮蔽世界的身形有多麼龐大。
這莫非就是仙君真身?
雖然他們已經見過了仙君之神通,但是面對著這樣的場面,無人能夠平靜,只剩無限敬畏。
接下來,更是有巨大的聲音伴隨著雷鳴,從高空落下。
「此界雖逢浩劫,但自有勇武之人,庇護人族,既為功德,今重建天地秩序,也應賞善罰惡。」
「本座以天尊之名,設九層地府,冊封鬼神,執掌陰間!」
「其一,為鬼卒令,當居第一層,以地為界,溝通陰陽。」
「其二,為夜遊神,當居第二層,執掌鬼卒,維護秩序。」
「其三,為日游神,當居第三層,日夜出行,記錄善惡。」
「其四,為城隍令,當居第四層,執掌一方,坐鎮一地。」
「其五」
沈逸按照職責,將地府九層一層一層的劃分。
從上到下,越往下,全職越重。
畢竟,沈逸的封印同樣將陰氣進行了畫風,越往下,陰氣就越重,鬼物的實力,自然也是要越高。
但是,這並不絕對。
「其八,為陰鬼皇,當居第八層,執掌陰間,萬鬼之皇!」
沒錯,到了第八層,就是鬼皇。
聽到了這裡,所有的人,都是心中一跳。
一些人其實已經明白,這九層地府,實質上,就是為了阻擋那些從鬼蜮之中出現的怪異而設立的。
那麼這第九層。
就是直面怪異的層數。
「其九。」
沈逸的聲音,再一次從高空之中落下,一些人甚至屏住了呼吸,想要知道這第九層,究竟是什麼。
而沈逸,也沒有停頓。
「為馭鬼神!馭使萬鬼,鎮守陰府,庇護陽間,乃馭鬼之神,地府之尊,自夜遊神往下,一切鬼神,每百年當有三十年鎮守第九層,以功績換算權責。」
這一句話,頓時讓諸多的馭鬼者抬起頭來。
他們聽明白了。
除了最低級的鬼卒,從夜遊神開始,每百年就要有三十年是在第九層鎮守,並且按照功績來決定剩下的七十年,居住在哪一層。
這,就是秩序。
鬼神擁有力量,權利,甚至可以監管凡間,但也同樣擁有莫大的職責。
這就是賞善罰惡!
無論是李世民,還是文武百官,還是馭鬼者,還是諸多的百姓,這一日,都已經可以想像未來的光景。
人與鬼共存!
雖然劃分了陰陽,但卻不是人與鬼完全分開來,恰恰相反,只是居住的地方不同,二者卻是息息相關。
不過。
沈逸此時宣布的,其實也只是最基本的制度。
詳細一點的,丁香已經有了全套的設置,將會被銘刻在一塊玉碑之上,昭告天下。
比如說,日游神擁有監察天下,記錄善惡的權利,但是,卻只有監察權,而沒有處置權,凡間之人的一切處置,都只能由凡間來決定。
類似的權利與職責,還有等級與監管,已經是相當於劃分出一個全新的體系制度,適用於陰間的制度。
第三百一十四章:適用陰間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