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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2-3533謂我何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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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32章謂我何求(上)

    朱奮起接到《新華北報》的採訪要求時,一聽說對方是想了解一下,北崇警方把那麼多人從通達抓到陽州來,有什麼說法沒有,他想也不想就拒絕了。

    朱局長也是久仰該報的大名了,雖然對於這個報紙的背景,他不是很清楚,可是在他的眼裡,你再有名,也不過是一份報紙而已,還是省外的,土棍就是這樣無知無謂。

    這些人從通達抓過來,說法還真是站不住腳,不過警察局執行的是區長的指示,又是政法委書記帶隊,朱奮起很明確地表示,案件審理過程中,我們不接受採訪——你們想採訪,可以去通達市局採訪嘛,那裡那麼多被拐賣的兒童,肯定可以收穫不少素材。

    通達那邊已經有人去了,新華北報的記者如此表示,我們是兵分兩路。

    他這其實是胡說八道,除非遇到很大的事件,新華北報很少有兵分兩路的時候,他只是想抓取一些別人抓不到的新聞,所以才會如此另闢蹊徑。

    那也不行,朱局長哪裡管這些理由?再次明確地拒絕。

    他做警察這一行,拒絕採訪也不是一次兩次了,所以他根本就沒當回事,本來他可以向陳區長匯報一聲,不過再想一想,這麼做不無邀功的嫌疑,就打消了這個念頭——我對區長的支持是發自內心的,不需要掛在嘴上。

    第二天,朱奮起已經將此事丟在了腦後,八點半的時候,他接到了來自省廳的電話。

    朱局長只當張一元的案子又有了新的進展,接起電話才笑嘻嘻地說一句你好,不成想對方也乾笑一聲,「朱局長,你這可是厲害啊,直接跟《新華北報》掐起來了……不過看那個報道。對你們可不太有利。」

    「新華北報?」朱奮起愣了一下才反應過來,然後不屑地哼一聲,「不利又怎麼樣?又不是他們給我發工資……寫了點什麼?」

    「你自己買一份看,不就知道了?」省廳的這位也不是什麼好貨,居然藉機調戲人。

    「我們北崇想看今天的新華北報,最少也是下午三點以後的事兒了,那還得是專程去陽州買,」朱局長嘴上說不在乎。但是想到自己可能被這麼個大報點名,也是有點心虛,「張主任,先給傳一份過來嘛,謝謝你了……」

    因為經費常年緊張,整個北崇分局只有一台傳真機。在分局的文印室放著,朱局長走過去拿傳真的時候,卻看到文印室的小王正看著傳真紙發呆。

    「你搞什麼?」朱奮起冷哼一聲,心中卻是生出點不妙的感覺,「收了傳真不知道拿給我,這是什麼工作態度……嘿,還真敢寫。」

    《戴手銬的女孩——試問稚童何辜?渣滓洞小蘿蔔頭再現》,這文章一看標題,就嚇人得很。朱局長心裡微微一抽,渣滓洞,這是說白色恐怖啊。

    新華北報一向秉承的,就是語不驚人死不休的理念,朱奮起見題目寫成這樣,心裡這不安的感覺就更強了。

    事實上,他對這個報紙的口碑也略略有所了解,知道其文風犀利,經常揭露一些陰暗面。往日裡市局的同事們。還經常拿一些上面的段子開玩笑。

    可是這陰暗面落到自己頭上,那給人的感覺就太不好了。朱局長本人並沒有被該報點名,記者提到他,寫得也很客觀,當然,看在某些人眼裡,如此的措辭,是晦澀、無奈和不得已的小心謹慎——北崇警察局的相關負責人,再三明確地拒絕筆者的採訪。

    對朱局長來說,這樣的措辭問題不大,他的憤怒來自於報道的歪曲,沒錯,只有身歷其境地處在陰暗面當中,才能深刻地認識到,新華北報的報道,是如此地心懷叵測和顛倒黑白——他甚至對自己以往曾經引用過上面的素材,而感到深深的恥辱。

    這個案子,別說是那些被拐賣兒童的親屬,就算擱給任何一個思維健全的人來看,首先想到的,必然是對人販子的聲討和譴責,但是新華北報偏偏反其道而行之。

    這個報道,將那些窮凶極惡慘無人道的犯罪事實,用短短的兩句話略過,反倒是強調,這個……犯罪嫌疑人已經被抓了,但是他們的父母、妻子和兒女,又做錯了什麼?

    現在的社會,是民主和法制的社會,將毫無關係的家人牽連到案件中,實施**上的羈押和精神上的折磨,是對人權的殘酷踐踏,是違背普世價值的。

    尤其可惡的是,那記者居然從戴手銬的小宸宸身上,看到了小蘿蔔頭的影子——「小宸宸正在做寒假作業,被人民警察破門而入強行帶走,她並不知道自己的爸爸做了什麼。」

    「她更不知道,這些可敬的警察叔叔們,為什麼要給她戴上手銬,讓她在諸多小朋友的面前,戴上了只有壞蛋才會戴的手銬,她只知道,今天之後,她會成為所有小朋友的笑柄。」

    「這個發現讓她感到,自己世界變得灰暗了,在被關進福利院之後,面對黑乎乎的房間和空蕩蕩的牆壁,她的眼中噙滿了淚水,因為好心人的幫助,筆者有機會跟她做了短暫的接觸,小宸宸並沒有抱怨什麼……或者她根本不懂得抱怨,她只是輕聲地問了一句……」

    「這一句話,讓筆者覺得心中啪地一聲輕響,似乎有什麼東西在此刻碎了,『叔叔,我想上學』,很簡單的要求——而這樣簡單的要求,此刻離小宸宸是那麼的遙遠。」

    面對如此煽情的文字,朱局長的情也被煽了起來,他怒火中燒,「尼瑪,太無恥了,你光看到犯罪者的家屬了,受害者的家屬你看過嗎?」

    不過不管怎麼說,這個報道雖然屁股歪到一塌糊塗,可它的立論也有依據,那就是現在是法治社會了,沒有充足的證據。禍及家人就顯得太野蠻了——尤其是連小女孩都被銬走。

    朱奮起也知道這是不合法的,沒被人曝光出來無所謂,被曝光了就是麻煩,對方又是如此的大報,拿立場說事也不合適。

    所以他必須要通知陳區長,這件事裡責任最大的不是警察局,而是北崇區政府,報道里都暗示了——分局只是執行機構。政府才是決策者。

    不成想,他趕到區長辦公室的時候,陳太忠已經在拿著一張複印件看了,見他手拿兩張紙進來,只是淡淡地一笑,「你拿的也是《新華北報》?」

    「我覺得他們斷章取義混淆視聽。」朱局長義憤填膺地表示,「這樣的報道是不客觀的,也是不負責任的……我覺得咱們有必要採取一定的措施,制止他們造謠傳謠。」

    「呵呵,」陳區長聽得就笑了起來,他饒有興致地看著警察局長,「那按你的想法……咱們該採取什麼樣的措施呢?」

    「咱們把這些人邀請到北崇,主要也是想獲得線索,」朱局長看著年輕的區長。小心翼翼地建議著,「並沒有強制羈押一說……像那小女孩兒,咱們也只是懷疑她是被拐賣的,而且她可能被洗腦的程度較深,是誘餌的角色。」

    所謂的誘餌,真的太噁心人了,但是在這個犯罪團伙中,是客觀存在的,被洗腦了的孩子。盲目相信犯罪分子的強大。其中有些「機靈」的,卻是願意倚仗這種強大。

    這些機靈的孩子。就有用處了,這年頭都是獨生子女,421的結構,孩子出來玩耍,很多時候都有大人看著,成年人貿然接近孩子,會有一些風險,容易打草驚蛇。

    所以對人販子來說,很多時候想把孩子勾過來,最好是自己手邊也有信得過的孩子,孩子們之間,總是沒有多少警惕心的,大人也會因此疏忽。

    這個犯罪團伙不但龐大,而且組織森嚴思維縝密,他們能在短短的三年裡,拐賣四百餘名兒童,那可不是見孩子就搶,而是有自己的章法。

    就是那句話,方向錯了,知識越多越反動,有這被誘拐的兒童做為誘餌,很多家長因為孩子是被其他的孩子誘走的,他們向警察報的是走失,而不是被搶奪。

    可一個誘餌完成一件「誘拐任務」之後,最多也不過是得到一隻雞腿,任務失敗的話,還會受到這樣或者那樣的懲罰。

    實行這樣規則的人販子團體,一般人真的很少聽說,社會公眾對人販子的認識,還停留在那種態度粗暴、手段野蠻的印象中,這真的是大錯特錯了——時代在發展,犯罪分子的手段也在與時俱進,越做越專業。

    說到這裡,拿出一個指標做佐證:一個被拐賣的孩子,若是能成功地做三次誘餌,他不會有做第四次的機會——在那之前他就會被賣掉,因為他太聰明了。

    這並不是高智商犯罪,遠遠談不上,這只是犯罪職業化,沒錯——犯罪分子把自己做的事情,當作一項產業來經營了,所以他們絞盡腦汁規避風險,所以他們要完善程序彌補漏洞。

    3533章謂我何求(下)

    朱奮起想把廖征紅的女兒也算作誘餌,這個理由找得算是不錯——抓她是正常的。


    但是陳太忠看得明白,他微笑著發問,「老朱你對這個新華北報,有多少了解?」

    「我對他們了解不多,只看見他們經常暴一些負面新聞,號稱為民喉舌,」朱奮起搖搖頭,「不過那些觀點有時候挺尖銳的,總能造成一些影響,我覺得咱們要儘量避免被動。」

    「你根本什麼都不懂,」陳太忠哭笑不得地翻個白眼,「老朱你也老大不小的人了,為民喉舌……就憑他們?他們是為錢喉舌。」

    「為錢喉舌?」朱局長驚訝地問一句,眼中是濃濃的不解。

    「嗯,有償新聞,」陳區長看他一眼,他原本不打算多說什麼,可是見到對方這副表情,他也懶得考慮老朱是真的不懂還是假的不懂。

    他站起身來,走到朱局長身邊散一根煙,自己又拽出一根,很自然地享受一下警察局長的點火,輕輕地吸了一口之後,他淡淡地發話。「你可以出錢請他們報道,或者他們抓了你的馬腳,要挾你付費擺平……這種事,新華北報幹得多了。」

    「您的意思是說,他們想跟咱們要封口費?」朱局長並不是完全不懂,事實上做為積年的警察,他也不可能一點不懂,「以新華北報的影響。恐怕要的錢不會少了。」

    「他們不會要錢,」陳太忠淡淡地搖搖頭,走回桌子邊坐下,看著自己手裡的香菸,有些心不在焉地回答,「只要這個記者不是新人。沖我陳太忠三個字,他們就不敢來跟北崇要錢。」

    「原來你跟他們打過交道,」朱局長若有所思地點點頭。

    「不止一兩次了,」陳區長看著手上香菸冒出的青煙,面無表情地回答。

    「那他們是收了人販子的錢?」朱奮起有點搞不明白了,陽州這地方太小,大家對外面社會的了解有點不足,明明打掉了一個拐賣兒童的特大犯罪團伙,這新華北報反倒要冒天下之大不韙。為犯罪分子的家人說話,還要如此地煽情,似乎只有有償報道這個解釋了。

    但是他又覺得這不可能,好歹也是這麼大的報紙,總不至於什麼錢都要收吧?而且……人販子家能湊出多少錢?

    「這個可能性不大,」陳太忠聽他這麼問,禁不住輕笑一聲,又抬起手吸一口煙,好半天之後。才輕喟一聲。「博眼球就是了,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

    「那他們也不能這麼沒有下限吧?」朱局長的眉頭皺了起來,義憤填膺地發問。

    「人家不是下限,只是履行一個媒體的職責,」陳區長笑一笑,看起來多少有點無奈,「警察打拐,抓住壞人是應該的,嘿,要不是咱北崇抓了些人回來,他們要做的,大概是置疑警察為什麼讓這些人逍遙法外這麼久,是不是體制原因導致的,納稅人的錢都哪兒去了之類的……」

    「他們真要這麼說,倒還不算沒下限,」朱局長其實很明白,時下的警察在媒體和民眾中是個什麼樣的形象,而且媒體以此為賣點,他也見得多了,心裡的排斥程度比較輕。

    「那個看點不夠啊,」陳太忠哈地笑一聲,又看他一眼,「報道咱們北崇把無辜群眾跨省抓過來,再把那些無辜的人寫得可憐一點,才能博眼球,這是以權代法,是株連,是踐踏人權漠視法律,不符合普世價值……嗯,人家這也是履行對政府工作的監督職責。」

    你這表情,我怎麼感覺怪怪的?朱局長沉吟一陣,方始發問,「我能做點什麼?」

    「沒必要做什麼,他們報道他們的,咱們做咱們的,」陳區長不以為意地揮一揮手,似乎要趕走什麼東西一樣,「你不要擔心,咱們只是懷疑這些人,所以抓過來問一問,又沒認定對方有罪,你該幹什麼幹什麼好了。」

    「這個……我不擔心,」朱奮起笑一笑,心裡也鬆一口氣,只要區長你沒犧牲我的打算,我擔心個錘子,不就是個調查,不就是個拖時間,不就是個噁心人,哪個警察不會?

    正經是,他有點擔心領導的狀態,「咱總不能任由他們污衊下去吧。」

    「呵呵,」陳區長這時才苦笑一聲,又抽出一根煙來,將手上那根對著火點燃,又把菸蒂丟在菸灰缸里,「他愛報道就報道去,我巴不得天底下的人都知道,我陳太忠不講理。」

    頓得一頓之後,他又心不在焉地發話了,「我只想讓大家都知道,北崇人不好惹,誰敢拐賣北崇的孩子,就要做好心理準備,我這個不講理的區長會禍及妻兒……只要北崇的老百姓能安居樂業,輿論怎麼看我無所謂,這點責任我擔得起。」

    「所以說,我還覺得,它的報道不錯,也挺及時……不是笑話它,新華北報能影響到陽州官場?」陳區長說到這裡,似笑非笑地看一眼朱局長,「你是不是認為,我這麼做有點傻?」

    「不是,」朱奮起鄭重其事地搖搖頭,他深吸一口氣,緩緩地回答,「憑良心說,我老朱這輩子還沒服過什麼領導,不過陳區長你這胸襟。你這擔當,我老朱絕對要說一個詞:佩服!」

    「你是佩服,其實我是有點鬱悶,」陳區長難得有如此吐露胸懷的時候,所以他很直接地表示,「這種黑鍋,也不知道哪年才背得完,知我者謂我心憂 不知我者謂我何求。唉……」

    朱局長沉默不語,年輕的區長做人可能有這樣那樣的缺陷,但是人家這一心為民的信念,敢於背雷的勇氣,他真的是很佩服的,這一刻他禁不住想起別人的評說。

    北崇何幸。能攤上如此的區長——這個說法以前他也有感受,但是從未感受得如此清晰和深刻,或許,我該為區長做點什麼?

    下一刻,他眼睛珠子轉一轉,小心地提出一個建議來,「區長,我琢磨著……楊大妮兒的家人,一定很願意跟這個記者溝通一下。」

    「哈。」陳太忠聽到這話,禁不住就樂了,心說老朱你不愧是幹警察的,做這種事真是輕車熟路,他也早想這麼搞了,不過自己出面的話,總是有點不合適。

    現在老朱自告奮勇地來辦理此事,那就再好不過了,他點點頭。「記住控制一下群眾的怒火。搞出人命就不好了。」

    朱奮起本來還在琢磨,讓楊家人先跟記者解釋一下。先禮後兵的好,還是直接衝突——區長可是有擔當的,也算是講究人。

    不過聽了這個指示,他就明白區長的意思了,狠狠地揍人就是了,這時候他才反應過來,自家的區長,可絕對不是一個被人欺負到頭上,還要忍氣吞聲的主兒——還是的啊,人家自己都承認是不講理的了。

    下午兩點,梁一寧也在看《新華北報》,他是報社在地北辦事處的主任,自打聽說了這個案子之後,他也去現場了解採訪了一下——通達市局向各媒體公布了部分資料。

    沒料啊,他聽了半天,覺得沒啥意思,然後猛地聽說北崇抓走了一批人,細細打聽一下,他決定帶著自己的助手,前往北崇採訪。

    結果他的報道,引起了社裡的高度關注,稿子才發出去,報社就表示今天絕對會登,不過也有人提示了,說北崇的那個區長陳太忠,不是好鳥,你要注意安全——楊姍差點被關進監獄,一級記者李逸風被迫登報道歉。

    其實不用社裡提醒,梁記者自己就有這樣的認識,他曝光的事情不是一件兩件,最是知道保護自己——他現在就住在陽州賓館,這是政府接待賓館。

    而且梁一寧在陽州是有熟人的,那是他大學的一個同學,畢業以後下海經商,目前握著八輛汽車搞長途客運,眼皮子駁雜得很。

    由於今天的報道見報了,他就知道自己不合適再去北崇了,不過到目前為止,他還沒聯繫上那個小宸宸,沒錯,他對女孩兒的描述,一半出自於宸宸的鄰居,一半卻是出自於想像——就是陳太忠說的那樣,關著門寫稿子。

    北崇福利院不好進,有人看門呢,現在他就是出點費用,托同學找北崇的人,幫忙了解一下後續情況——天底下哪兒都有愛財的人,北崇也不例外。

    再等一天,如果北崇政府沒什麼反應的話,那我就要走人了,梁一寧看著今天的報紙,志得意滿地想著——這麼重磅的新聞,我是給你們悔改的機會了。

    這個新聞真的很大,不但得到了社裡領導的高度讚揚,還有一些記者同事,也打電話過來,對梁記者的敏感性表示欽佩。

    反正走了之後,有同學向自己通風報信,梁一寧也不想在這個地方多呆,關著門能寫報道,隔著門也能寫報道——至於說北崇區政府可能來抓人,他是一點都不怕。

    梁某人寫的現象,是客觀存在的,這不怕查證,楊姍舊事不可能重演,至於說立場和煽情啥的,他更不介意了——輿論在監督的過程中,矯枉過正很正常。

    而這裡又是接待賓館,自己真要被抓走了,社裡肯定要救援,這是鐵鐵的廷杖。

    他正想著呢,猛地聽到門外傳來一陣喧鬧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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