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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霍爾希(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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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3號會是誰呢?

    這主要取決於麥迪遜-比爾和媽媽在洛杉磯郡高級法院的進度。

    但不管怎麼說,這個位置都會屬於一個紐約姑娘。

    因為,不管是麥迪遜-比爾,還是阿什莉-妮可蕾-弗蘭基潘恩,藝名Halsey,都來自那顆大蘋果。

    合約簽署完畢後,安妮-瑪麗、凱倫-郭和阿德里安-努涅斯即使到了午餐時間也沒有離開會議室,叫了三份隔壁西園購物中心Eataly餐廳的沙拉,便繼續開始深入溝通新專輯的策劃與發行事宜。

    按照凱倫-郭的說法,既然已經有接近完成的小樣,那就趁熱打鐵,這半個月內把成品做出來,放到瀚音樂五月的發行列表上。畢竟這家新生的唱片公司目前處於狼多肉少的境地中,很多專業人才,但能夠用於推廣的作品卻較為匱乏。

    今年,凱倫-郭給A&R部門的目標是,資質不錯的新人,能簽多少就簽多少。符合商業化推廣要求的新歌,能發多少,就發多少。

    具體的細節不需要韓易對接,事實上,他的午餐還另有要約。十二點整,韓易便與徐憶如和趙宥真一齊下樓,過一條馬路,在購物中心裡穿行兩三百米,便到了今天中午的會面地點。

    西園購物中心二樓,AMC世紀城影院對面,獨占一方淨土的眉州東坡酒樓。

    傳統意義上來說,在美國的中餐可以大致分為三種,街頭巷尾隨處可見的美式中餐快餐店,供應黏糊糊的炒飯、半焦半生的炒麵,還有甜到泛苦的左宗棠雞。開這些店的人,有越南人、有印尼人、有菲律賓人,就是不太會有正宗的華國人。

    第二種中餐,藏匿在華人區深處,專供地道老饕,店主可能已經在美國生活了數十年,甚至幾代都在此繁衍生息,但是依然沒有丟掉傳統的手藝和服務本地社區的理念。

    第三種中餐,是和Hakkasan這種由周英華這類所謂的『上流華人』創辦,進行現代化、西方化與奢侈品化改良的高檔餐廳。他們在中式餐點裡融入能為歐美中產階級以上人群所接受的融合風格,以達到提升品牌價值和消費單價的效果。

    這三種中餐,雖然菜名和形式上都叫Chinese food,彼此之間卻早就天差地別,不屬於同一物種了。

    進入二十一世紀,隨著華國經濟的奇蹟式騰飛,以及在美華人,特別是華國留學生人群的迅猛擴張,越來越多在華國市場大受歡迎,代表新時代華國餐飲理念的品牌開始進駐美國。

    小肥羊、海底撈、小龍坎、張亮麻辣燙

    還有絕對不容忽視的川菜名牌,眉州東坡。

    與大多數華國餐飲品牌從華人區起手不同,眉州東坡在美國鐵了心要用正宗川菜打中高端消費市場。洛杉磯的第一家店,也是眉州東坡的海外首店,直接開在貝弗利山最繁華的世紀城內,而且是人流量最大的西園購物中心最為核心的點位。

    靛藍色的古風招牌、內嵌在牆內的青花瓷器,金色屏風與寶藍絲綢的大量使用,再加上懸掛在天花板上的毛筆裝飾,以及開放式吧檯與全透明廚房,讓眉州東坡在融合歐美現代裝飾理念的同時,最大限度地保留了傳統典雅的華夏文化內核。

    至於在美國市場的接受度如何?

    中午十二點半,從室內到露台都坐滿了食客,三分之一是華國人,三分之一是各個族裔的美國人,另外三分之一是像韓易這樣,宴請美國客人的華國人,或者接待華國來客的美國人。

    只要做工精良、食材優質,擺在每張餐桌上的宮保雞丁和毛血旺,不管進了哪種文化薰陶而成的胃袋裡,都可以稱得上美味二字。

    韓易的身份,辦公室的選址,再加上他想要達到的,精緻卻愜意的午餐氛圍,讓眉州東坡成為了最佳選擇。

    此時此刻,他正坐在眉州東坡最靠近美食廣場的露台餐桌上,帶著輕鬆的微笑,隔著遮陽傘,有一搭沒一搭地沐浴著加州正午的陽光,左手邊是徐憶如和趙宥真,右手邊是單獨一把椅子的喬丹-布羅姆利,而對面,則是霍爾希與她的兩位經理人。

    傑森-阿隆與安東尼-李。

    「這太美味了,韓先生。」

    傑森使用筷子的姿勢有些扭曲怪異,但並不妨礙他用筷尖指著面前的宮保雞丁,給出真摯的讚嘆。

    不是熊貓快遞里的熟悉味道。

    比那好上無數倍。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要追尋最正宗、最真實的東西。」

    韓易微笑頷首,攤開雙手,說道。

    「花數百萬美元把最中國的東西帶到美國,跟我們花1800萬美元把最霍爾希的東西帶給全世界,其實是一個道理。」

    韓易喝了口茶,語氣悠然。

    「我們每個人都值得最好的,食物也是,音樂也是。」

    「您的褒獎誇張得離譜,但是」熱愛東亞文化,而且特別鍾情於壽司的阿什莉-弗蘭基潘恩,用筷子的熟練程度顯然比自己的經理人要高得多,「非常感謝,易,這句評價對我來說意義重大。」

    不管是吟唱還是說話,阿什莉的聲音都極具辨識度。輕柔的旋律女高音,連簡單的聲帶振動都帶著一種煙熏木材與盛放花蕾交織的獨特氣息。

    僅從這一點來判斷,她就是符合現代流行音樂工業要求的天賦之女。

    「我想其實這更多的不是誇張,是事實,你的成就已經不需要他人來評判了。」

    「《Bad Lands》,第一張專輯就拿到了白金,三首單曲,每一首也都是白金,還有54場世界巡演我的意思是,what?!」

    韓易稍稍揚起聲調,笑道。

    「還有比這更夢幻的開局嗎,阿什莉?你和你的經理人,顯然走在一條正確的道路上。」

    「《Colors》是我過去一年收聽次數最多的單曲。」徐憶如適時補充道。

    「對我來說,是《Gasoline》。」趙宥真也加入吹捧的行列。

    「艾希擁有驚人的天賦,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韓先生。」

    安東尼-李的語氣和態度都更加務實。

    「不過我們還需要努力,太多one-hit wonder的失敗案例擺在我們面前了。」

    「是的,腳踏實地是獲得巨大成功後唯一能走的道路。」

    韓易認同地點點頭,把目光投向大中午就開始喝馬蒂尼的喬丹-布羅姆利。不過這也不能怪自己這位律師,昨天還在亞特蘭大,今天就被自己叫回來參加Halsey Inc.的合夥企業會議,確實需要一些能提神的刺激性飲品。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想要為伱們的火箭提供更充足的燃料。對嗎,喬丹?」

    「韓先生很看好你們在藝術領域的未來,說實話,我對你們在商業市場上能夠取得的成就也相當樂觀。」

    喬丹放下高腳杯,咂咂嘴,迅速組織邏輯清晰,讓人無可辯駁的說服性語句。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願意用如此驚人的方式與Halsey這個品牌達成合作,我的意思是,我在這個行業里已經呆了很長一段時間,但從來沒見過任何人會像韓先生一樣,在一個我為我的坦誠抱歉只發了一張專輯的新人身上,傾注這麼多的資本。」

    「從五十年代的The Champs,到The Archies、Lipps Inc.,還有最近幾年的Travis McCoy、Duffy,音樂工業里一曲成名然後歸於沉寂的例子並不少。這足以看出韓先生對Halsey這一項目的巨大信念。」

    喬丹-布羅姆利所言非虛,作為韓易音樂版權的代理律師,在後者提出跟霍爾希建立聯合企業的第一時間,他便表示了最強烈直接的反對。阿什莉確實是一個很有潛力的女歌手,但是潛力就像標準普爾的評級,好的時候上升,壞的時候下調。這不是一個評判標準,而是行業對新人商業表現的誇讚。

    如此規則,並不殘酷,甚至跟嚴格都沾不上邊。商業市場上,一個產品賣得好就大量鋪貨,銷量慘澹就直接下架,本來就是最正常的經營邏輯。

    那麼,Halsey這個產品,到底怎麼樣呢?

    在喬丹-布羅姆利看來,如果Halsey是一個汽水品牌,那麼它現在的成功,只不過是在某座小城市幾個加油站的汽水店裡上了架,有一批喜歡這種口味的忠實擁躉而已。

    當它被推往全國各地的Target、CVS和Walgreens,跟可口可樂放在一塊競爭,還能保持這樣的市場反響與實際轉化率嗎?

    一切都是一個沒人可以回答的問號。

    而喬丹-布羅姆利的任務,就是儘量讓韓易的生活里少一些問號,多一些驚嘆號。

    通常情況下,韓易很尊重喬丹這位音樂法專家的看法,但是這一次,他卻顯得異常堅持。

    「這是我們最好的投資機會。」

    面對喬丹-布羅姆利不解的眼神,韓易這樣解釋道。

    「錯過這一次,絕對追悔莫及。」

    當然,韓易所說的追悔莫及,並不是成立合資企業的機會。事實上,對於現在的HMG來說,跟新人最好的合作方式,其實還是簽署全約,把藝人價值歸於HMG下屬公司的框架下,這樣才能夠讓瀚音樂、瀚發行和宥真掌舵的人予管理獲得最大的增值空間。

    他的語境,只限定在霍爾希一人身上。

    處女專輯獲得相當程度的成功,意味著韓易如果用傳統的方式,等她第二張專輯發行完畢,再簽下新的唱片合約,必然會拿到對自己更不利的條件。

    而且他所重視的版權發行、現場演出以及藝人周邊板塊,也絕不可能包含在內。阿什莉的兩位搭檔都是聰明人,既然面對Astralwerks都能夠抵住誘惑,把版權發行幫霍爾希牢牢抓在手中,那麼再豐厚的唱片協議,都不可能打動他們交出別的權益。


    還有一個關鍵因素,韓易沒有辦法跟任何人分享,但卻在心裡時刻提醒自己。事實上,他的手機里甚至還專門添加了一個注意事項,以免這件事隨著時間的推移滑出他的腦海。

    那就是,《Closer》,還有兩個月的時間就要發行了。

    《Closer》 is getting closer。

    韓易所看重的,絕不是霍爾希作為嘉賓歌手而占有的4%唱片版稅分成。而是歌曲發行後,一系列逆天戰績,給她帶來的知名度與商業價值上的飛速提升。

    12周Billboard榜單連冠、30周Billboard榜單前十、Spotify歷史總播放量排名第六如果說現在的Halsey是嶄露頭角的新銳電子音樂女聲,那麼當2016年夏天的音樂市場塵埃落定,她便將成為最炙手可熱的流行電子音樂人代表,並且在隨後兩年的時間裡,無人能望其項背。

    最簡單的一個例子,在《Closer》發行前,霍爾希的巡演規模在1200-2000人之間。

    發行之後,她首次登上麥迪遜廣場花園的舞台,12000個座位便全部售罄。

    不在此時簽下巨額支票入場,更待何時呢?

    不管是韓易本人,還是瀚音樂、瀚發行和人予管理,都會因為這首2010年代最成功的流行電子單曲而受益匪淺。

    這是重生與獎勵賦予他的雙重優勢,絕無可能讓它從指縫中溜走。

    「是的,布羅姆利先生。」傑森-阿隆對喬丹-布羅姆利的態度可以用謙恭來形容,他知道面前這位大律師在音樂行業里舉足輕重的影響力,也明白如果霍爾希能夠獲得他的談判能力加持,能夠在未來的事業發展中增添多大助力。

    「韓先生對Halsey和這一計劃的莫大信心,我們三個人都能感受到。」

    「合夥企業的具體架構你們看了嗎?」

    「看了。」安東尼-李審慎地添上一句,「但如果您能再詳細闡述一遍,也許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您知道的,對於紙面上的一些法律術語,我們並不能非常精準地把握。」

    「沒問題。」

    不需要翻閱備忘錄,記憶力異常驚人,即使在法律工作者中也屬於出類拔萃行列的喬丹-布羅姆利深吸一口氣,直接脫稿複述。

    「新成立的Halsey Inc.,瀚音樂30%、瀚發行10%、TGO 10%,總共50%的股權。另外50%屬於弗蘭基潘恩女士本人。1800萬美元的投資額度,將由HMG旗下這三家公司按照比例分別出資。」

    就像韓易之前的規劃那樣,不管是唱片公司、版權發行公司還是藝人管理公司,都需要在與藝人成立的合夥企業中占股,以便在未來的資本運作中獲得更精確的估值。

    「弗蘭基潘恩女士,在10年的時間內不得出售或者轉讓合夥企業的任何股份,除非提前獲得合作方的許可。協議規定,阿什莉-弗蘭基潘恩必須以『Halsey』的藝名,或者其他任何由雙方事先商定並同意的藝名,在Halsey Inc.發行不少於七張原創專輯,不包括精選集、聖誕特輯和其他節日特輯。」

    「另外,按照兩年一張專輯的頻率計算,弗蘭基潘恩女士14年內所創作的任何作品、擁有的任何版權以及所獲得的任何演藝收入,都需要以Halsey Inc.的名義持有並記賬你知道這意味著什麼嗎,阿什莉?」

    喬丹-布羅姆利目光灼人地看著阿什莉-弗蘭基潘恩。

    「我可以獲得更大的自主權。」已經在圈子裡浸淫多年的阿什莉,很清楚合夥企業之於藝人的意義。

    「具體哪些方面呢?」喬丹追問道。

    「幾乎全部演藝事業上都是如此。但對我來說,最重要的,還是音樂版權和母帶版權。」阿什莉放下筷著,拂了拂她一頭靚麗柔順的棕色中發,「它將是我們共同所有的財產。」

    「沒錯,在我看來,除了1800萬美元以外,這是韓先生給予你們最豐厚的禮物。」

    喬丹-布羅姆利滿意地笑了起來,他終於讓談判對手說出了他想要她們講出的話。

    「想想吧,行業里有幾個藝人,包括保羅-麥卡特尼爵士在內,能在職業生涯如此早的起步階段,就擁有自己版權的決策權和支配權?」

    事實的確如此,跟韓易簽下普通全約的碧梨-奧康納、麥迪遜-比爾和安妮-瑪麗-尼克爾森,不可能碰得到母帶版權。哪怕聲勢顯赫如泰勒-斯威夫特,也必須接受大機器唱片擁有她全部母帶版權的現實。

    上一世,不管泰勒再怎麼懇求、談判、威脅與公開發聲,都無法阻止大機器將母帶版權,包括公司本身,打包賣給有凱雷集團在背後撐腰的伊薩卡控股,也就是賈斯汀-比伯經理人斯庫特-布勞恩的娛樂資本公司。

    剛發一張專輯,就有韓易這樣動輒投資上千萬的資本大佬願意為她「保駕護航」,跟她共享母帶版權與音樂版權。這種條件,甚至比擺在檯面上的18000000美元更吸引人。

    能夠一步一個腳印,以獨立藝人的身份走到今天,阿什莉-弗蘭基潘恩和她的兩位經理人都非凡俗之輩。他們可以對上千萬美元的投資一笑置之,因為三人有足夠的自信未來可以賺到更多。

    但是版權共享的提議,卻是他們絕對無法抗拒的。

    這便是韓易的陽謀,也是所有跟藝人提出合夥企業計劃的音樂集團的陽謀。

    為什麼呢?

    因為

    「在未來的職業生涯中,作為一個實體,兩個夥伴,我們將緊密且忠實地持續合作,讓Halsey,和這個名字後面承載的版權資產,煥發出歷久彌新的活力。」

    聽到這句話,韓易原本完美保持的微笑中,不由地翻起一絲異樣的波瀾。

    他看了一眼喬丹,眼角的笑紋霎時間多了幾道。餘光瞄到趙宥真,保持迷人儀態的韓國女孩也產生了同樣的表情變化。

    果然是靠口才立身的好萊塢大律師。

    談判對手沒有意識到,但韓易和趙宥真心中十分清楚的是,在喬丹-布羅姆利糖衣包裹的話語裡,藏著一隻潘多拉魔盒。

    一隻裝著版權共享這面大旗的潘多拉魔盒。

    雖然阿什莉現在就可以立刻,在「名義上」擁有她自己的所有版權。但是,她其實從來沒有,亦再也不會,直接「擁有」她的版權。

    怎麼回事呢?

    真正擁有版權的,其實是Halsey Inc.這個合夥企業。

    霍爾希本人,只是合夥企業的股東之一。

    換句話說,如果她是唱片公司或者版權發行公司的簽約藝人,她可以在音樂作品公開發行後的三十五年,順理成章地把資產全部歸於己有。雖然時間很長,但終究是會回到自己手上的。

    但如果產出版權的時候,就把歸屬權交給自己控股的合夥企業,從形式上來說,這就屬於版權法里的work for hire。

    也就是說,霍爾希將不再是版權的「創作者」,而是「委託創作者」。

    她必須一直是Halsey Inc.的股東,才能永遠擁有版權權益。

    這便是EMI對羅比-威廉士,以及韓易對Halsey無懈可擊的陽謀。我跟你分享版權,但是這些版權你拿不走,也賣不掉,只有跟我終身深度綁定,才能持續吃到版稅的紅利。

    英文裡的那句俚語,pick your poison,正是形容這一情況。

    選擇三十五年之後才能拿回版權,折磨你一生,剛開頭非常強烈,隨後慢慢減緩效果的「普通全約」毒藥

    還是剛入喉毫無感覺,卻會越陷越深,直至無法自拔的「合夥企業」毒藥?

    阿什莉-弗蘭基潘恩的興奮笑容已經足以說明一切了。

    短不痛長痛,還是短痛長沒那麼痛之間,Halsey的團隊選擇了前者。

    畢竟

    看到未來五年叫眼光長遠。

    看到未來三十五年叫杞人憂天。

    除非是像韓易這樣可以跟時間做朋友的頂級資本,否則沒人會選擇延遲三十五年再滿足自己。

    換句話說,商業場上沒有永恆的對錯,只有時機到來時那一瞬的獲得。

    「我我必須在這裡說,很高興能夠認識到韓先生、趙小姐、徐小姐和布羅姆利先生。」

    「Halsey Inc.這一概念,是我們出道以來一直為之奮鬥的目標,因此我、安東尼和傑森,都很期待能夠跟HMG合作,提前完成我們的目標。」

    「獨立精神和實質的獨立狀態,是我作為音樂人貫穿整個職業生涯,都想要秉持的原則。」

    「感謝你們,幫助我堅守立場。」

    心中對未來充滿美好暢想的阿什莉朝韓易伸出手,真誠地說道。

    「希望我們從這次合作里,都能獲得彼此想要的東西。」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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