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自殺的人(1 / 1)
由于田小芳在之前的十多天時間裡,都不曾跟家裡人談論過這個話題,此刻也許也不太願意被除了我之外的其他人知曉,於是我請田家小女兒和她媽媽暫且迴避一下,我需要跟田小芳單獨談談。
很顯然田小芳是知道一些情況的,於是我也懶得拐彎抹角了。我就直接告訴她,你妹妹曾經在十天前,看到過一老一小兩個人從門前經過,並且我的水碗圓光術也恰好顯影了這一點,你能告訴我,那兩個人是誰嗎?
可能是出現這個症狀太久的原因,田小芳神情已經有些開始恍惚了,顯得比較情緒化和敏感,她聽聞我說田家小女兒也看見了,趕緊問我妹妹有沒有事,我說妹妹好得很,你不用擔心。田小芳告訴我,她每次發病的時候,都不記得自己做過些什麼,但是在平靜下來後,她對於之前那一小段記憶的空缺,還是有一點印象的。她之所以害怕,也正是因為自己看到的那兩個人,的確就和妹妹口中描繪的人一樣,不過她卻說,那個小孩子不知道是為什麼會出現,倒是那個老人,自己覺得可能和幾個月前發生的一件事有關係。
我打斷她說,幾個月前,你好好回想一下,是不是在立夏那段日子附近?她說是的,那段日子自己還在城裡。如此一來,時間上就跟我起初的起卦吻合了。
田小芳說,那個老頭,很早以前就是這村子裡的人,是村里最大的一個地主。自己小時候沒什麼印象,不過自從解放過後,就再也沒見到過這個人了,直到去年的春天,自己在跟著隊伍搞文化活動,在城裡路過一個市集的時候,看到了這個地主。他好像是從解放後就到了城裡生活,在擺攤賣熱糍粑。
在重慶,有一種小吃,叫做「熱糍粑」,是將大大的糍粑塊切成小湯圓的大小,然後在混合了白砂糖的黃豆面上拌一拌,就可以吃了。這種小吃和北方的驢打滾很像,香甜可口。而在解放之後,很多以往在農村有土地的地主,因為土地被分給了老百姓,自己以往靠收租生活的來源就被切斷了,於是這些地主或投奔親戚,或進城也做起了老百姓。「打土豪,斗劣紳,分田地」,是我小時候跟其他小孩玩耍的時候,常常掛在嘴邊的一句順口溜。
田小芳說,自己當時看到這個地主的時候,並沒有一下子認出來,而只是覺得眼熟,自己好奇就去買了一點熱糍粑,買熱糍粑的時候,卻反而被這個地主給認了出來,說你不是田德平家的閨女嗎?怎麼你也進城來了?所謂他鄉遇故知,大概就是指的這種。
不過即便如此,田小芳還是沒想起這個人是誰,但是她現在知道這個人和她是一個村裡的。於是在有一次給家裡寫信的時候,提到了這件事,田德平在回信的時候就告訴她,這是村里以前的大地主,解放之後就占了他的房子,分給窮苦人住了,這人也就沒在這裡了。除此之外田德平也沒有說更多的內容,卻就因此告訴了田小芳,這個人,以前是個地主。
田小芳說,她是她們「隊伍」里的文化宣傳,日常的工作,就是給老百姓宣傳一下口號,背背領袖的語錄等,但是那天當她得知這個賣熱糍粑的人就是自己村裡的地主的時候,一時沖昏了頭,就跟組織上匯報了這件事。
說到這裡的時候,我大概已經能夠聯想到一些後面的情況了,眼前這個虛弱的女人,這個我正在搭救的女人,恰恰是我當初害得我顛沛流離的同一批人。他們用對國家效忠卻類似宗教式極端的思想,把舉報一些以前或許有罪的人,當做是立功的表現,只覺得如此一來會為主義的道路剷除障礙,卻從未思考過這些「罪人」們的人生,以及在經歷了這一遭之後,他們的何去何從。
悲催的歲月,我雖然心裡感嘆,也對田小芳這個女人頓時全無好感,不過一碼歸一碼,人我還是要救的,即便他們曾經給過我切身的傷害,但說道根子上,她跟我一樣,不過是一個時代的犧牲品罷了。
見我默不作聲,田小芳也接著說下去。很快組織上就抓捕了這個人,並且開始遊街,批判。我想那情況應該跟我當時遭遇的差不多。田小芳也因舉報有功,被組織上表揚了一把。不過她說,這件事自己卻一直沒有告訴家裡人,只是那個地主和自己非親非故,抓了他,對田小芳來說,不會有任何人情上的過不去。
我試想了一下,地主因為自己被抄家,然後流落到城裡繼續生存,這原本算是一個致命的打擊了,而他繼續做生意,說明他還算是挺過來了。這人一輩子,如果連續遭遇兩次來自同一批人的打擊,還是會很容易走上絕路的。於是我問田小芳,這地主後來是自殺了嗎?田小芳低頭不語,我一下子發火了,一腳踢在床沿上,讓她快說,她才哭著點頭說,後來有一次跟隊伍里的戰友聊到這件事她才知道,那個地主被抓進去後,堅持了十多天,然後就自己在豬圈裡上吊自殺了。
回想我在被關押的時候,條件還算好。有些隊伍據說還會讓「犯人」睡在豬圈牛棚里,意味著他們畜生都不如。別說這地主了,就算是換了我這麼臉皮厚的人,估計也會想不通。人在想不通的時候就容易鑽牛角尖,越走越窄,到最後就走了絕路。
儘管田小芳一直在跟我解釋說,她最初也沒想到會是這樣的結果,自己也是在這個地主死後很久才知道這件事,當時心裡邊還是挺內疚的。我心裡罵道,你內疚個屁,這還只是這一個地主,鬼知道這些日子以來,因為你們這群王八蛋多少人用同樣的方式結束自己的生命,甚至是當街都有人被打死,你們還把人命當條命嗎?
田小芳說,這件事過去了很久,城裡的活動動靜也越來越大了,自己受傷就是因為如此,當天和自己這幫人一派的隊伍和另外一個隊伍發生了槍戰,自己從組織上獲得一些敵方的情報,在去送情報的時候,被自己人的流彈給打中了小腿,原本只是射穿了肌肉,但是自己摔倒的時候重心不穩,就把腿給摔斷了。田小芳嘆氣說道,這也是報應吧,我也算因禍得福,能夠回家裡來躲避風頭,誰料到回來之後就屢屢出現這樣的事,看來是我自己的罪,我再怎麼躲也是逃不掉的。
是的,逃不逃是你的事,逃不逃得掉,是鬼的事。眼下的這些線索拼湊出來,情況基本上完整了,之前田小芳第一次發病的時候用竹竿抽打槐樹,這種方式近乎於變態的虐待,我估計她會出現這種情況,首先是受到鬼魂的影響,而槐樹是比較招鬼的,田小芳抽打槐樹,就好比當初那些刑訊逼供的人抽打那個地主一樣,甚至連身份都不曾改變。所以我猜測,當時那個地主,一定被人吊打過,並且打人的工具,極有可能就是鞭子或者竹棍。
然而地主是自己把自己吊死的,上吊一定是拴住脖子讓自己窒息而死,這也對應了之前的卦象上,其中一個指代脖子的部分。而田小芳中了流彈的時間,就是大約個把月左右,這個時間距離地主死的時間已經很久了。雖然沒有確切的證據表明,她的中彈受傷,和地主的亡魂有關,但是自打田小芳回村之後,地主的鬼魂隨之也跟著來了,這意味著從死亡的時候開始,地主的鬼魂就一直不曾遠離過田小芳,這就表明,它認為田小芳是害死他的其中一個人。
這顯然是個危險的信號,如今田小芳雖然虛弱,但並不糊塗,但如果我不管,或早或晚,她必死無疑。因為自殺的亡魂是沒辦法按照常規在四十九日內自行離開的,即便是這些日子裡它已經報仇,到了四十九日之期,它也超脫不了。因為自殺和殺人是同罪的,都是在剝奪生命。所以自殺的人怨氣極重,即便有行里人在,也是很難超度的。久而久之,戾氣不消,冤有頭債有主的規則對於這樣的冤魂來說已經沒有束縛力了,害死了田小芳,還肯定會害到她的家裡人,甚至於全村人也不是沒有可能。
我問田小芳,從你記得起開始算起,是不是每次發病之後,你都能夠看見那兩個鬼?田小芳說是的,不過跟妹妹說的不一樣,她看見的那兩個人,都是出現在自己窗戶口。我指了指窗戶說,你的意思是說,它們就站在窗外嗎?田小芳說是的。
我心想差不多了,點頭說道,也許我有辦法收拾這兩個鬼魂。田小芳問,怎麼收拾法?我告訴她,就在這裡等它們,等你發病,它們就會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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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自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