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黑白照片(1 / 1)
如果說床底下有女鬼的東西,而大毛又沒能再床下找出另外的東西的話,那自然就只能是這張照片了。
照片上有兩個人的合影,兩個坐著的人。一個穿著小西裝的男人,一隻手放在膝蓋上,另一隻手扶著一根手杖,穿得還算入流,歲數應該不到中年,而我猜不出他的年紀,因為他的整張臉,都被火燒掉了一個洞。另一個人是個滿臉笑容的女人,大概二十多歲的模樣,雙手互握在小腹的位置,雙腳併攏斜斜地,儀態看上去還是非常優雅。兩人都坐在類似太師椅的椅子上,兩人之間有個茶座,上邊還擺著一頂西洋小禮帽。
單單從人看,我找不到什麼有價值的線索,除了看不見男人的臉,這似乎就是一張極其普通的照片,只不過從照片背面寫著的字來看,是一張攝於1943年的相片。那一年,我剛剛才生下來。照片的背景,是一個圓拱門的木雕建築,上邊有個牌匾,赫然寫著「抗建堂」三個大字。
於是我推測,這屋裡的女鬼,應該就是這個照片上的女人,因為從頭髮的長度和身形來看,的確非常近似。而「抗建堂」則是陪都抗日戰爭時期,本地最大的戲曲文藝中心。不僅僅自己培養優秀的戲劇藝術家,還常常聯絡各地的藝術家們,在這裡同台表演。眼下我所處的這個軍區大院,距離抗建堂,還有一段路的位置,所以想必這個女人是本地川劇團的演員,而去抗建堂演出的時候,和照片上的男人有了一張合影。
假設這就是女鬼跟著來的原因,那就是說,劉領導的兒子是從劇團里拿了這張照片回家,因為很顯然,這張照片不該屬於這個家裡的任何一個人。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只需要把照片還回原位,或者查明照片上女子的身份,給她燒了過去,就能夠化解她的怨氣。而她的怨氣又來自何處呢?是因為這個被燒毀了臉的男人嗎?
我把照片遞給劉領導看,他告訴我這張照片肯定不會是他家裡,因為領導並不是本地人,家裡除了自己的愛人和孩子,都沒有從事戲劇職業的人。說完他就把照片遞給了自己的愛人。可是劉領導的愛人看了照片之後,突然說道,這照片上的女人,很像是藝術團接手的時候,其中一本相冊里,記錄以前老一輩藝術家的照片裡的一個女人,不過她具體也想不起來了。因為那些照片裡,大多藝術家在表演的時候,都是上了較濃的戲妝的,看上去可能也只是神似罷了。
我自然不肯放過這個線索,於是要求劉領導的愛人,去幫我核實一下。可是劉領導卻說,搞這麼麻煩幹什麼,這女人肯定是已經死了,既然死了,就用對付死人的法子吧。大毛對劉領導說,叔叔您這就不知道了,我們這行業里的人,不會無憑無據就對別人動手,就算是死後的鬼魂也是如此,如果您只是想要解決問題,那您大可以花錢請人來,但您花錢請的人,肯定不是我們這種人。
大毛畢竟是個孩子,說話沒輕沒重,於是我批評了他兩句,臭小子怎麼跟人家長官說話呢?沒大沒小的!但我偷偷衝著大毛眨巴了一下眼睛,表示讚許,他說出了我想說但沒敢說的話。劉領導被大毛這麼個孩子一嗆,突然有點說不出話來,於是他不好意思的笑著說,小同志說得對,行有行規,怪我多嘴,你們按照自己的辦法處理即可。
於是劉領導的愛人給我在紙上寫下了藝術團的地址,就在軍區不遠的地方。然後她把紙遞給我說,趁著現在差不多也是上班的時間了,你們直接去藝術團找沈部長,我待會就會給她辦公室去個電話,讓她來接待你們,你們如果要找尋什麼以前的資料,都可以問她拿,她是藝術團分管資料存檔的。
不過劉領導的愛人強調,如果對方問起,儘量不要實情相告。說完她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我懂她的意思,畢竟是軍人,有些原則問題,即便心裡有別的打算,也不能讓人知道信念的動搖。
我和大毛拿了紙條和照片就出了門。自打我昨晚被帶進來之後,這還是頭一回下樓。大院裡隔不了幾步,總能夠看到軍人的身影,這讓我和大毛這種穿了件破棉襖就出來溜達的小神棍感到渾身不自在。好在這一路除了正常的查崗,都沒有別人刁難,軍區藝術團步行只需要十分鐘左右,我們很快就到了藝術團的劇場外面。
一個軍人模樣的中年女性走了過來,笑臉迎人地問我和大毛,是不是劉領導家讓過來的,我說是,她說她就是沈部長,組織上交代的工作,一定會盡力配合我們去完成。在沈部長的辦公室里,我們得知了當初軍隊接管這個劇團的時候,其實是留下了很多原本就在劇團工作的人,並且通過政策教育,也把這些人吸納為自身的一份子。所以當時很多老藝術家,名流們紛紛逃離了這裡之後,劇團的輝煌並未被這些人全部帶走,大量珍貴的歷史照片得以留存。只不過現在被當做是軍隊藝術團的一部分對外展出罷了。
我把手裡的那張照片遞給沈部長看,她說人肯定是不認識,但是根據照片背後的年份,倒是可以找到同年的不少照片。於是很快她就帶著兩本老相冊走了過來,說這個年份劇團存檔的照片資料,都在裡面了。於是我和大毛一人一本,開始翻看著,一邊看,一邊對比著照片中女人的模樣。
大約十分鐘後,我在一張大合照中,看到了和我手上照片非常相似的一個女人,我幾乎就能夠確定是她,因為大合照里的她是卸掉戲妝的,但是頭頂還依然帶著一個戲帽,那個戲帽不是別的,正是早前我在水法中,看到的那頂三凰鳳冠。
很快的,我和大毛陸陸續續找到了好幾張有這個女人的照片,並且根據我手中照片男人的穿著,找到了一個穿的一模一樣,卻沒被燒毀臉的照片。那是一個看上去三十多歲的男人,帶著郭沫若式的圓框眼鏡,中分的髮型。不難看出,在當時的那個年代裡,是非常潮流的裝扮。
我請沈部長幫我對比一下,我手上燒掉臉的那個男人和我找到的一樣衣服的男人是不是同一個人。沈部長一看就說,肯定是同一個人,這個人不是別人,正是當年部隊接管之前,最後一任川劇團的團長。然後她又問道,為什麼我手上這張會被燒掉臉?我告訴她從人臉在照片上的位置來看,相對靠近中間,假如是不小心燒到了照片的話,理應在邊緣的位置找到一些痕跡,而這些痕跡統統沒有,就說明這不是意外燒掉,而是被人故意燙掉的。
而我心想,女鬼之所以這麼在意這張照片,那就表示,它的心裡是非常恨這個男人的,至於一個女人為什麼要如此恨一個男人,恨到必須用燙掉對方的臉的方式來泄恨。如果不想看見這個男人,大可以把照片剪開或撕開,但這個女人並未如此,這說明她不舍,不舍的原因,我想那是因為她同時也愛著這個男人。
正是這種愛恨交織的情感,加上她本身死亡的慘狀,才造成了她的怨氣聚集,成為女鬼。划動木板,摸我的耳朵,撓我的大腿,甚至包括那四聲一組的聲響,其實都是它的手指發出來的聲音,而它的顯形里,是沒有雙手的,劉領導孩子房間裡,唯一能夠找到與它的「手」相互關聯的,就只有這張照片上她互握在小腹的手了!
我請沈部長再找來1943年以後直到解放的照片,尋找了一陣之後,發現這個女人的照片,從1945年8月,也就是抗戰勝利的那個月之後,就再也找不到了。這是不是就意味著,這個女人死亡的時間,大概是在1945年8月份之後呢?
在沈部長的幫助之下,很快從劇團檔案里,找到了這個女人的身份,是團里一個名氣較大的旦角,名叫羅芬芳。1935年開始登台,抗戰爆發的那年,就由區縣的曲藝團推薦,到了城裡的川劇團,在劇團里唱了8年,1946年年初,因故自殺身亡。
聽到這裡的時候我連連在心裡搖頭,如果說是自殺,要麼上吊,要麼服毒,要麼投河,要麼臥軌,要麼割腕。我相信沒有任何一個自殺的人,會自斷雙手,更別說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就算可以砍掉自己的一隻手,那另一隻手是怎麼砍的?所以這一段記載,必然是劇團為了息事寧人,對外掩蓋了死亡真相!
雖然年代久遠無法考證,當年在劇團工作的那些人,此刻也都紛紛離開。憑藉著職業判斷力,加上找到的這些線索,假如我沒有推測錯誤的話,殺死羅芬芳的人,就算不是照片上這個男人,也必然和他有很深的關係。
於是我問沈部長說,請問這個前任的劇團團長,現在還在人世嗎?還能找到他嗎?沈部長沒有猶豫地回答我,當然找得到,他也是一位老藝術家,每年總會被他的學生們帶到自己曾經管理的劇團里來交流一下。就是劉領導的愛人,也和這位前團長是師生關係!
原本繞成了一團亂麻的關係,此刻突然清晰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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