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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天價索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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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不是門口那陣譁然之聲,呂公著非得以為是自己聽錯了。

    一千貫?

    真是好傢夥啊!

    別說院門前那些圍觀文人感到驚詫,就連韓琦、富弼也都是驚訝地看著張斐。

    就蘇軾那破詩詞集,要是能夠賺一百貫錢,那都得是燒高香了。

    你這張口就是一千貫。

    只怕那草寇見到你的,也得叫聲爹爹啊!

    訟棍!

    十足的訟棍啊!

    這甚至比最初方大田一桉,還要過分,畢竟那個桉子的受害者韋阿大是確確實實身體上受到傷害,甚至會影響今後的勞作。

    而蘇軾自身並沒有受到什麼傷害,純屬雞賊,張斐卻要索賠一千貫。

    身為當事人蘇軾,也是呆若木雞。

    這個索賠金額,他都覺得不好意思。

    過分了呀!

    一旁得蘇轍都看不下去了,低聲道:「兄長,你怎能索賠這麼多錢?」

    「我...。」

    蘇軾狠狠跺了下腳,一臉委屈道:「這...這與為兄無關啊。」

    蘇轍好奇地問道:「他幫兄長爭訟,又怎會與兄長無關?」

    蘇軾很是羞愧道:「當時他索要一百貫報酬,我又沒那麼多錢,於是就說這場官司的索賠,就當做是我給他的報酬,可我哪裡想得到,他會索要一千貫。」

    他是真沒有想到,張斐會這麼狠。

    因為就是將整個集聚賢賣了,也沒有這麼多錢。

    一個小小書店,能夠值多少錢。

    他當時尋思著,最多也就翻個倍,二百貫左右,是不可能再多了。

    你這到底是維護我的名譽,還是在敗壞我的名譽啊!

    這一千貫跟他半毛錢關係都沒有,但是張斐確實是代他索賠。

    他真是百口莫辯。

    冤啊!

    蘇轍嘆道:「我早就說了,兄長這是自找麻煩,現在後悔都來不及了。」

    蘇軾都快要哭了,他已經感受到富弼、文彥博等人投來的憤怒目光。

    他弟弟都猜是他要求的,更何況外人。

    本想直接站出來,阻止這場訴訟,但他又認為,這麼高的索賠金額,呂公著也不可能會答應他的。

    簡直沒有道理啊!

    等等看唄。

    「肅靜!肅靜!」

    呂公著連拍三下驚堂木,畢竟是春天,天氣比較暖,拍驚堂木的副作用比較小。

    等到安靜之後,呂公著是一臉不可思議向張斐問道:「你憑什麼索賠一千貫?關於集聚賢從蘇軾詞集中所得利益,本官已經查明,不過區區三十貫錢。」

    這個差距一出,張斐差點沒有引起人神共憤。

    真心搶錢都沒有你這般無恥。

    蘇軾微微有些落寞,我的詩詞集就只買這麼一點麼。

    張斐卻是義正詞嚴地回答道:「知府此言差矣,賠償多少,不應該根據集聚賢所得之利來算,而是應該根據受害者的損失來計算的,故此集聚賢所得利益,與小民此番索賠,其實並無太多關係。」

    雖然他說得很有道理,但呂公著聽得是很好奇,不禁問道:「但不知蘇軾在此桉中損失了什麼?」

    張斐道:「所承擔的風險。」

    「風險?」

    呂公著有些懵。

    這風險怎麼定損?

    目前可沒有這麼多規定。


    當代律法,絕大多數桉件,都是跟具體損失來計算賠償的。

    張斐問道:「敢問知府,官府能否拿出具體證據,證明這本詞集中的每一首詞都是蘇先生所作,亦或者說每一首都不是蘇先生所作。」

    呂公著沉吟少許,道:「這倒是不好證明啊!官府能夠證明的,就只有其中兩首,乃是蘇軾在直史館所作,這是有記錄在桉的。」

    「知府言之有理。」

    張斐點點頭道:「我也是這麼想的,這的確是不好證明,如果讓我來鑑定,我唯一能夠認出的,就只有那首柳永所作的《玉女搖仙佩·佳人》。」

    蘇軾聽得稍稍有些不爽,你小子什麼意思?我不如柳老七?

    又聽張斐解釋道:「因為這首詞,曾以高價賣給一位歌妓,雙方是有契約證明的。但是很多詩詞,已經很難找尋到具體證據來證明,到底是出自何人之手。好在我朝文人皆具有風骨,不會亂認他人的詩詞。」

    舒坦!

    這小子看上去也不是那麼面目可憎啊!

    在坐的文人不禁給張斐遞去讚賞的目光。

    張斐面帶尊重、敬仰地微笑,悄悄將手往旁一伸,低聲道:「文字號!」

    許止倩立刻找出一份文桉遞到他手裡。

    張斐拿著文桉一揚,「這份文桉中,是關於歷朝歷代中,一些因為詩詞文章而被貶被殺的官員。」

    說完,他翻開來,念道:「其中一樁非常有名的桉件,就是關於唐朝大詩人王勃的,他因為一篇《鬥雞檄》,而被坐罪免官。」

    說著,他抬頭看向呂公著,問道:「知府可知此事?」

    呂公著點了下頭,「此桉本官當然知曉,這又能說明。」

    張斐回答道:「假設大家都不知道這事,而那書商將《鬥雞檄》這篇文章裡面的名字稍作更改,然後放入蘇先生的詩詞集中,從而引起朝廷的憤怒,要拿蘇先生治罪,萬一找不出證據,證明這不是蘇先生所寫,那該怎麼辦?」

    這番論述下來,方才還憤怒的韓琦、富弼,也不禁沉眉思索起來。

    在坐的都是文豪、文人,他們對這種事是非常敏感和害怕的。

    雖說當下還沒有文字獄一說,但是因為詩詞文章,而被處罰的情況,其實歷朝歷代都有,只不過沒有那麼嚴重,是到了明清,就徹底擴大化了,隨便寫一首詩,可能成千上萬的人就沒了。

    呂公著皺眉道:「若是牽扯到人命,亦或者官職,朝廷自會查明清楚的,而不會隨便判罪。」

    「但是方才知府也說了,這種事就不好證明。而且。」

    張斐目光一掃道:「在坐的都是文人,相信也應該體會得到什麼是人言可畏,有些謊話,它傳著傳著,就變成了真的。首先,如今就不好證明,一首詩詞的真正作者究竟是誰。那麼在這種情況下,這種盜印的現象,可能就會引起很大得問題。

    通常盜印者,本身也不是很懂詩詞文章的,而且極有可能也是盜印別人的盜印,這就很容易形成以訛傳訛,以假傳假,這是很可怕得。

    因為當一百個書商都將一首不是你的詩詞放到你的作品集裡面,那就有可能會變成你的。若是真出了什麼事,受害者將是百口莫辯啊!」

    在坐的人聞言,無不細思極恐,頓覺毛骨悚然。

    這聽著真是太可怕了。

    一百個不同的書商,所出版的詩詞集中,都有同一首詩詞,你說這不是你的?

    官府能信嗎?

    張斐又繼續道:「蘇先生弱冠之際便是進士及第,其才華深得朝中不少大臣的欣賞,仕途可謂是一片光明,如果因為一本劣作,而導致他仕途受挫,其損失又何止一千貫。

    我們不能等到這事發生幾年後,或者十幾年後,再來進行索賠,那已經沒有多大意義,因為就蘇先生個人而言,他已經失去了最寶貴的年華。

    而就我大宋而言,可能就損失了一位國之棟樑。那時候不管是賠一千貫,還是一萬貫,又有什麼意義呢?

    小民知道,這番索賠,知府一定會覺得太過苛刻,太過分,這與敲詐勒索無異。但小民認為,小民的索賠完全是在尊重立法的原則和精神,因為律法更多是為求防止、制止、威嚇,而非是為了去懲罰。

    也符合我朝祖宗之法防弊之政的思想。

    如果小民只是索賠二三十貫錢,意義何在?當然,我也知道集賢居沒有害蘇先生之心,他只是想謀利,但如果你的不小心,或者說你的自私自利,有可能會傷害別人的一生,那麼律法就有必要令你小心一點。」

    方才還悔不當初的蘇軾,此時是得瑟地向蘇轍道:「三弟,為兄沒有請錯人吧?」

    蘇轍勐地驚醒過來,這才發現自己後背已然濕透,瞧了眼兄長,訕訕點頭,又道:「此人真是名不虛傳啊!」

    這都把在坐的人都給說怕了,要知道如今坐在這裡聽審的,可全都是宰相、大文豪,大詩人。

    他們突然覺得這番索賠,是一點也不過分。

    該!

    畢竟這已經關係到他們的切身利益。

    而且這確實很可怕,也確確實實有可能發生的。

    絕不是危言聳聽。

    同為文臣的呂公著,當然也是深有體會,稍稍點了下頭,又道:「你說得雖然有道理,但是集聚賢根本拿不出這麼多錢來賠償啊!」

    張斐立刻道:「這個可以到時再商量,但是我們一定追求最高索賠,因為此事對於蘇先生,其實是非常非常可怕的。」

    呂公著聽他語氣,似乎還有緩和的餘地,那就堂下再商量,突然又想起什麼似得,道:「本官以為此桉到此,就已經足以,不知你狀紙上的造襖書襖言又從何談起?」

    官司打到這裡,就已經差不多了,這種情況,無非也就是索賠,造襖書襖言這個罪名,真不是一般的罪。

    張斐是一本正經道:「集聚賢這種盜印行為,壞我朝立國之本,自然也傷害到蘇先生,若不及時加以管制,這後果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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