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兩齣戀愛劇(1 / 1)
就在陳思如享受在趙志雲懷抱里的溫柔感覺的時候,趙志雲的臉冷不丁地被一團泥巴給給打中。趙志雲皺了皺眉頭,轉身想看看究竟是誰這麼惡作劇的時候,又是一個泥巴球擊中了他的鼻樑。
隨即,他就看清楚了,「兇手」竟然是十幾個小孩子,而且似乎已經來了好一會兒了。估計在這些孩子的心目中,認定了他欺負了陳思如吧,所以才會憤而出手,「仗義相救」。
「紅紅,你們怎麼打哥哥啊?」
陳思如一邊心疼地用紙巾給趙志雲擦臉,一邊輕聲責備道。
這些小孩有些奇怪怎麼姐姐這樣對待欺負她的人啊?不過,他們依舊用憤怒的表情看著趙志雲,而紅紅更是脹紅著臉,用她最大的聲音,幾乎是嘶叫著說道:「姐姐,這個惡人欺負你,我們正幫你教訓他呢。」
趙志雲被小孩子童稚的話語給逗得「呵呵」笑了起來,真是一群天真爛漫的孩子啊!
如果說,僅僅擁抱一下這也叫欺負,那他抱著陳思如玩親親,還不被他們用彈弓打?這裡的小孩,真是的太可愛了!自己小的時候,可沒這些小孩這麼天真無邪,估計是看多了電視上情情愛愛,那時節他已經隱約知道了男女戀愛之事。
「不是的,紅紅,哥哥並沒有欺負姐姐。姐姐只是想到了一些不開心的事情,哥哥在安慰姐姐呢。」
陳思如並沒有笑,而是認真地解釋起來,面對著小孩子,大人們總以為靠著笨拙的謊言,就可以輕易地騙到他們。其實小孩子也很聰明的,他們雖然沒有大人那麼重的心機。但他們依然可以感受到好人和壞人的區別來。
「可是……」
紅紅一時之間找不出話來說,其實,剛才他們出手。還有那麼一點妒嫉地成分包含在裡面。小孩子有一點是比較自私的,他們喜歡地東西,輕易是不想和外人分享。剛才這些孩子認為眼前這個大哥哥在和他們搶思如姐姐,這就是他們不想看到,也不願意發生的事情,所以才會想到用這種方式將思如姐姐又搶回來。
趙志雲笑著走了過去。他高大的身軀對這些孩子來說。就像一座小山一般壓了過去。這些小孩子的神情,都有些恐懼,但卻沒有退縮地意思,而是一個個倔強地昂著小腦袋,默默地看著他,眼神裡面竟然還有那麼一點點憤怒的意味。
趙志雲悠然一嘆。看來在短時間內,他註定是不受歡迎的人物了。
他心裡也明白,儘管他上電視和報刊地次數多如牛毛,但這些孩子多半是不會認識他的。當下,他試探著問道:「你們知不知道哥哥是誰啊?」
「知道,哥哥是大壞蛋。」紅紅帶著一群小孩,異口同聲、十分有規律地回答道。
陳思如看著趙志雲吃癟的表情,很是想笑。在這一刻,看到這群可愛的孩子,她忽然有了想做媽媽的衝動。有屬於自己的小孩,一定很棒,很自豪吧。只是她還不知道,趙志雲已經快為人父了,所以會有這麼高地興致,和小朋友玩兒。
「哥哥不是壞蛋,哥哥是超人。你們知道超人是什麼嗎?超人是可以在天上飛,可以輕易舉起一座小山,可以眼睛放光的大英雄。」
趙志雲原本想說點古典的神仙,卻又有覺得有點不太現實。索性就說出超人這個內褲外穿的虛擬英雄來。這裡沒有電視,小人兒書總有幾本吧?
不過很可惜,趙志雲又失敗了。
「騙人,只有小鳥才能在天上飛,你怎麼可能會飛呢?你又沒翅膀!」紅紅一聽。撇了撇嘴,不信地說道,其餘的小孩都跟著起鬨起來。
趙志雲衝著陳思如苦笑了一下,做了個失敗的表情。真想不到,眼前這個小女孩還真的蠻難對付的。不過真要哄小孩,也不是太困難的事情,只需要給他們一些沒見過的好玩地東西,他們自然就會高興得手舞足蹈,近而油然而生親切之意了。恰好今天趙志雲就帶了這麼一些東西來,他就不信這些孩子不上鉤。
「你們不相信大哥哥我,那我就讓你們見識見識。噹噹噹噹!看,這是什麼?」趙志雲手向空中一招,然後手心裡神奇地出現了小型的金屬掛墜來。
「這是什麼啊?怎麼看起來那麼奇怪?」紅紅靠近仔細看了看,不蝗所以地怯怯地問道。其他的小孩子也擁了上來,想看個究竟。
陳思如在一旁,笑吟吟地想看看趙志雲是怎麼哄小孩子的。在這一刻,她覺得趙志雲還是很有親和力的。小孩子們的戒心,有時候也是很重的。她剛來的時候,就花了整整一天的時間,才和這些孩子熟絡起來。想不到趙志雲才這麼一會兒,就引起了小孩子的好奇,相信接下來,他就會和這些小孩打成一片了。
趙志雲地小禮物,是他特地從鄒傑實驗室帶來的。原本,他是想帶給陳思如一個驚喜。不過現在看來,這些東西對她已經沒有什麼吸引力了,自己出現,應該就是送給她的最好的禮物了。
他手心裡的吊墜,看起來就像是一個舊式地懷表,金屬的殼面,亮晶晶的。其實,這個東西不僅僅像表面看起來的那麼簡單,其中還另有奧秘。首先,金屬鏈是一種液體金屬,可以依照程序設定,變化成不同的形狀。其次,吊墜本身雖然有很平常的時鐘的設計,但是打開金屬殼,按下殼面的一個按鈕,會慢慢地有一個立體投影出現。這個投影,應用的正是虛擬成像的技術,會在人們面前模擬出許多好看的東西來,比如煙花、各種風景等等。
這原本應該是哄女孩子開心的小一玩兒意。可是現在卻要成為交好小朋友地禮物了。
「這可是超人才有的東西。」
趙志雲輕輕地打開了蓋子,然後按動殼面開頭。頓時,他身前地空地上,憑空地虛擬出一段城市的景象來。那疾馳而過的車輛,那矗立的高樓,讓這十幾個孩子發出興奮地尖叫聲。
趙志雲看著孩子們近乎瘋狂的表情,笑呵呵的問道:「怎麼樣?好看吧。裡面還有許多好看地東西呢!」
不過估計小孩子們沒有聽見趙志雲在說什麼,都沒有回答。他們此刻的注意力,全都放在那個懷表虛擬出來的景象上。
「哥哥把這個送給你們,你們不會再生哥哥的氣了吧?我可真的沒有欺負你們的姐姐喲。」
趙志雲果然開始收買這些小孩子了,弄得在一旁地陳思如不知道該說他什麼才好。不過,儘管趙志雲哄小孩的方法非常老套。但看得出來他還是很用心。
目睹溫馨的一幕,她現在忽然有了一種想立即和趙志雲進行造人的衝動。不過想著想著,她的臉卻開始紅了起來造人的過程,可是18禁啊,她怎麼會莫名其妙地想到這裡去了呢?
孩子們可沒注意她的表情,只是專注地看著那些他們從來沒看到過的都市風景。
估計是從震撼中緩過氣來了,紅紅一臉疑惑地說道:「你是不是說真的?這東西應該很珍貴吧。」
「當然是真的,超人可是從來都不說謊地。」趙志雲揚揚手臂,做了個健美的造型,一副大人不會欺負小孩的模樣。
「好吧。那我就原諒你了。以後,你就是我們的哥哥了,我們可以讓你和姐姐一起玩兒。」紅紅不客氣地就從趙志雲手上把懷表給拿了過來。趙志雲聽著這句話卻有些彆扭:怎麼我和思如一起,還得經過你們的同意啊?
當下,趙志雲將操作技巧講給小朋友們聽,然後示範了轉換幾種其他的風景的方法,比如大海、沙漠等等,讓紅紅等小孩子看得是目瞪口呆。
「對了,我還有另外的禮物要送給你們。紅紅是吧,你很可愛。就由你分發給小朋友們吧。大家記得,千萬不要為了搶紅紅手裡的這個東西而吵架哦,每個人都會有機會看到的。如果摔壞了,就沒有看地了!」
趙志雲一邊說,一邊從他的包里。拿出了一大把的奇異果來。《》
注意,這可不是吃的奇異果,而是鄒傑應趙志雲的要求生產地小朋友的玩具,非常像夜光彈力球。但不同的是,它可以變幻出許多顏色,而且還有自動識別系統,無論彈飛多高,都會自動地飛回主人的手裡。除此之外,這個球體,還可以隨意的捏成不同的形狀,非常地實用、好玩。
小孩們在一陣歡呼後,興高采烈地離開了這個地方。現在他們心裡,恐怕這個大哥哥,比姐姐這要可愛了。
陳思如這裡才有空,靠近趙志雲身邊,仔細地擦試著他臉上尚未清除乾淨的污垢。
「真沒想到,你哄小孩還真有一套啊。」陳思如溫柔地說道。
「好壞啊你,就知道變著方兒哄女孩子開心。說,你到底哄過多少女孩子了?」
「這……我好像已經數不清了哦。」趙志雲裝出為難的樣子來。
「好啊你,我不理你了。」陳思如噘起了小嘴。
「怎麼了老婆,想不認賬啊?剛才是誰硬說著要戒指和玫瑰的?某些同志啊,原先硬是強迫著要嫁給我的,怎麼轉眼就不認賬了?」
「哼,誰說要嫁給你了,臭美!」陳思如的小俏鼻聳了一下,昂起了頭。
「不是你是誰,原本說是要嫁給我,現在卻又反悔了,我好悲慘啊。」趙志雲故作悲傷地低下了頭。
「你要死啊,讓村子裡的人都聽到了。」
「聽到了不是更好,這樣你就跑不掉了,來。親一個。」趙志雲索性裝起了流氓。
「不要,你臉好髒啊。」陳思如笑著舉起了雙手。
「壞東西,看我怎麼收你。」趙志雲沖了過去。
陳思如笑著躲避開了。於是,兩人就在山間的石徑上嬉鬧起來。那歡快的笑聲,青春的身影,仿佛讓他們又回到了學生時代的那種純真。
美國芝加哥,林肯公園一側地居住區,這裡到處都是鱗次櫛比的洋蔥頭形狀地公寓樓。
「他在哪裡?怎麼一轉眼就不見了?」
「這明明是死路一條。他怎麼可能就這樣憑空消失了?」
在一條封閉的小巷裡,所有追逐的人,都不由停下了腳步,四周仔細地看了起來。
「這麼近都發現不了我,真是一群白痴!」這一幕看在史密斯的眼裡,他忍不住搖了搖頭。其實。他就站在這些四處搜索的特工中間。不過,由於他緊急篡改了這些追捕他的特工地記憶,所以現在他們都把他當成自己人,並沒有想到其他的東西。
看著這群特工盲目地四處地搜索,還不停地衝著對講機講話,一副忙碌的模樣,史密斯不禁樂了。現在他就像是在電影院看喜劇片一樣,全身每一個細胞都充滿著快樂。
說來也夠他受的,這段時間,幾乎他走到哪裡。都有跟蹤他的特工出現。對他而言,美國沒有一處地方是平安的。
cia和fbi這些職能部門,並不是吃閒飯地,在上層的高壓下,他們幾乎把觸角伸到了美國領土的每一個角落。有一次他到美加邊境去溜達了一趟,在人跡罕至的五大湖濕地地區,依舊發現了特工人員的身影。讓他感到不安的是,有一些特工還特意裝備了能防止腦波入侵的頭盔。
好在這些頭盔,遠沒有戴在約翰遜頭上有效。或許是他的能力變強了的緣故吧,在對付這些人的時候。他依舊可以透過頭盔控制住他們地思維。不過,這樣做讓他很傷神,如果一次面臨多個這樣的特工,史密斯還真不知道應該如何對付。
但總的來說,史密斯還是比較篤定的。要知道他可以輕易地辨別出敵我來。只需要聽聽別人心裡在想些什麼,提前預防,就知道該如何規避了。人畢竟不可能完全控制住自己的思想,在要做某一件事情的時候,腦波自然而然地就會向外散發出信息,而這正是史密斯多次平安逃離追捕的關鍵。
只是此時史密斯還不知道,51區正在極力培養這種無思緒的人,到時候他就有樂子瞧了。
從容地離開特工的隊伍,史密斯悠閒地來到了一家咖啡店,要了懷咖啡,然後找了處臨街的位置坐了下來。
陪這些fbi玩了這麼長一段時間,他突然覺得有些索然無味了。最近日子過得太無聊了,看來得另外找個花樣,好好地放鬆一下。
自從紐約教堂大型自殺案之後,史密斯低調了許多。現在地他,甚至開始慢慢地忘掉了對他傷害極大的瑪莉莎。他沒有對自己所做的這一切感到這後悔,他不是成了沒有感情的怪物,而是他認為已經看淡了這些悲劇。現在,甚至連家人的影子也在他地大腦中模糊起來。
有時候,史密斯懷疑他是不是活化石,已經活了幾個世紀,幾千年甚至更久的時候,在這一段流浪的時間裡,經過艱苦的精神修煉後,他的腦海里莫名其妙地多了一些酸甜苦辣的塵世經歷。那些生離死別、屍橫遍野的場面,一遍又一遍在眼前上演。他今生所經歷的這些原本看起來很悲憤的事情,對應腦海中所記憶的那些悲劇來說,似乎顯得太平常了。
不過,歸根到底,他現在還是人類。雖然他神通廣大,能夠控制別人,但他終歸還是一個有著生命體限制的物種,有著人類應該具備的某些欲望。就比如此刻,他眼睛就放到了一位走進咖啡廳的曼妙的金髮女郎的身上。
夢一般迷離的眼神,頭髮蓬鬆柔軟,性感的身軀,再配上一身紅色的衣服。讓她一下自就成為了所有男人注目的焦點,也讓咖啡廳里的其他女性。黯然失色。
史密斯笑了起來:「嗯,這次的目標就是她。他一邊想,一邊向那個女郎看了過去。」
估計是感應到了史密斯的目光,女郎很有禮貌地衝著史密斯笑了笑。就在雙目交匯地一瞬間,她覺得大腦一陣空白,然後腦海中突然多了一段記憶來。緊接著,一股莫名的力量,驅使著她不由自主地向史密斯走了過來。
她在史密斯對面的座位坐了下去,然後很非常悅耳的聲音說道:「你好啊,詹姆斯,想不到會在這裡看見你。」
詹姆斯?不錯。這已經是史密斯用的百七十二個化名了。
現在的他,已經不在乎自己扮演地是什麼角色,只要他能想到的,他都想去嘗試一下。依照他現在的能力,除了首都華盛頓不激去外,其他地方都可以盡情縱橫。此前,為了防止史密斯控制總繞及政府要員,約翰遜親自到了白宮坐鎮,並親自主持了抓捕史密斯的工作。
能力者之間,有一種很微妙的感應。史密斯不想輕易地去冒風險。要是被約階遜抓住了,那就真的就完蛋了。這也是史密斯疲於奔命的原因,那些特工人員在約翰遜的遙控指揮下,總是能綴在史密斯的身後,但在關鍵時刻,卻又每每與他失之交臂。
紅衣女郎自顧自地按著史密斯謹輸給她的記憶,說起了「曾經」經歷過地往事,其他人都以為他們是老熟人,咖啡廳里的男人都在大嘆史密斯的好運。
史密斯一邊點頭,一邊觀察著咖啡廳里其他人的反應。除此之外。他還要加強給這個紅衣女郎印象,使其在他編織的記憶裡面不能掙脫。
最近史密斯又發現了他的一項新異能,可以讓大腦在一定時間分成不同的部位來處理事情。不過精神力越是分散,處理事情的時候威力就越小,但應付平時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已經足夠用了。
正在他們言談甚歡的時候,一個一頭金色捲髮,身休顯得異常強壯地男子,怒氣沖沖地來到史密斯和那個女士面前。原來,這位遲到的男士,才是那個女郎真正的男朋友。他原本是想和女朋友來喝咖啡,度過一個愜意的下午的,誰知道停好車後進來,就發現女朋友和其他男人坐在一起了,一下子火氣就沖了上來。
這個男人地到來,讓史密斯獵艷這件事情,一下子變得複雜起來。不過沒事找事,這正是史密斯所喜歡的。平常東躲西藏的日子,過得真是累啊,現在史密斯需要一此新的刺激來讓自己的大腦興奮一下。剛才,他只是向那個女郎的腦海里輸入了一些記憶,並驅使她主動過來搭訕,並沒有探入她的大腦去探詢她腦子裡的資料,所以並不知道這個嬌艷動人的女郎已經有件了。
不過,有沒有男朋友,這有區別嗎?史密斯突然覺得事情好玩兒起來。
「朱莉,請問這位是誰。」
來人一副粗壯的外表,難得的是他的聲音卻很細,甚至還有一點陰柔,讓人覺得不倫不類,非常地不協調。
「他是詹姆斯,我的好朋友。」說到這裡,紅衣女郎又笑著對史密斯道:「詹姆斯,這是我的……我的未婚夫弗蘭克。」這個叫朱莉的紅衣女郎說完後,忽然覺得有些尷尬。不知道為什麼,她突然覺得眼前這位叫詹姆斯的小伙子似乎並不是很熟悉,但又覺得他有如情人一般,給了她非比尋常的感受。甚至……在他面前,她根本就不想表白弗蘭克是她的未婚夫。
「弗蘭克教尼斯特嗎?真高興能夠在這裡見到你。你可是大人物哦,十年前紐約洋基隊的最佳四分衛,體育界大名鼎鼎的風雲人物。」
史密斯的表情很豐富,那雙靈動的眼睛,就像fans見到了偶像一般,充滿了燦爛的光輝。
看著眼前這個窮酸像的傢伙,居然能叫出自己的名字,還有自己過去曾經經歷過地輝煌。弗蘭克忽然覺得他也沒有看起來那麼討厭了。不過,他還是希望這個白痴可以立刻離開座位。他認為自己的未婚妻,壓根兒就不應該和這些下層杜會地人物打交道。
「謝謝你,已經很久沒有人這麼叫我了。如果你要簽名,我想你可以改天到我家裡做客。「弗蘭克極力地表現得像一個紳士。對於自己的身份被識破,他並不是太興奮,因為曾經經歷過的輝煌與榮譽。伴隨著的卻是他一生都不想再回憶起的往事。當然,這個秘密外人是不可能知道的,而且這麼久地時間過去了,也不可能會有人知道。
「不不不,你或許是搞錯了,班尼斯特,我開不是你的fans。」史密斯這句話,刻意把音量放得很大,一下子就引起了咖啡廳里所有人的注意。
「班尼斯特,你過去確實很了不起。十年前,你剛23歲,就被評為當年橄攬球聯賽的最佳四分衛,不僅如此,你還走整個聯賽最有潛力的新人,還有更為誇張的說法,說你一個人幾乎就相當於半支球隊。」
「詹姆斯先生。我不想在這裡談論我地過去了。朱莉,我們走,我們需要馬上離開這個鬼地方,你的朋友非常地無聊,我不想和他多費唇舌。」弗蘭克臉色一下子變得非常陰沉,他恨恨地看了史密斯幾眼,然後就去拉紅衣女郎的縴手。
「請容許我把話說完。朱莉小姐似乎對你的過去並不太了解啊,你怎麼能讓你未來的妻子,一個將和你共度餘生的人,不了解你是怎麼樣的一個人呢?」史密斯的話。一下子引爆了全場。
對於美國人來說,職棒、橄攬球、藍球就是他們的三大國球,在任何場合都是輿論關注的焦點。而此刻在咖啡廳里就坐地,當然有橄欖球迷。說起這個班尼斯特,可是消失了近十年的大人物了。當年他真的是前途無量。甚至被媒體稱為將會在未來十年內成為橄欖球的傳奇領軍人物,但他卻在十年前無聲無息地消失了,這真是一個普通人難以揣測的秘。
現在,有人似乎要爆料了,所有的人,都情不自禁地豎起了耳朵。
「如果知道你的身世的人,就不難發現,你的繼父其實便是洋基隊的前老闆愛德華。」史密斯侃侃而談。
「你到底是誰,想幹什麼。」弗蘭克開始發憤了,但他還是竭力控制著自己。這些年來,他地脾氣好了許多,再說他和朱莉的婚禮,一定會引來眾多媒體記者的採訪,他現在並不想把事情搞得過於複雜。
至少這個叫詹拇斯的可惡男人,隨時自己都可以出錢叫人解決掉。不能讓他破壞自己一手建立起來的好形象,這是弗蘭克地之所以能忍住的最大原因。
「你還記得十年前,為什麼你會退出總決賽嗎?其實,那是因為你不想被人提起你的往事。其實並不像你的繼父所說的那樣,你是因為一次意外的車禍,才斷送了你的職業生涯。恐怕讓所有人都想不到的是,由於你的傷,職業聯盟竟然在你退役前,給你頌發了年度最佳四分衛的獎項,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好了,我們繼續談吧,我想只有已經從世間消失了十年的艾德蒙一家才知道,十年前的那個晚上,你的腳真正受傷的原因並不是因為什麼車禍,而是因為受了槍傷。」
史密斯說的每一句話,都敲打著弗蘭克心靈深處最脆弱的地方。
十年前的那個晚上,正是他春風得意的時候。靠著繼父才站上職業舞台的他,是美國人民心目中的年輕英雄,在比賽場上他萬夫莫敵,在生活中,他也春風得意,不知多少女孩想嫁給他。
可惜一般的美國英雄,背後都有著不為人知的一面,他愛吸毒並有專門的供貨渠道,那就是毒販艾德蒙,好在他的癮並不是很大身體並沒有受到太大的影響。還有,由於他需要常常去艾德蒙家取毒品,由此和艾德蒙的家庭有了不道德的關係。
當時,他瘋狂地迷戀上了毒販艾德蒙的妻子和她的女兒,常常三個人在一起胡搞。球場上的巨大壓力,他全都是靠著毒品和這對母女美妙地肉體。盡情地發泄出來的。
可是,事情總有暴露地一天。艾德蒙終於知道了弗蘭克和他妻女鬼混的消息,他心裡開始醞釀著報復的念頭。而弗蘭克的繼父知道了自己的兒子吸毒的事情後,也是大為震驚,要知道弗蘭克當時正是球隊地明星成員,還是球隊的精神支柱,一旦醜聞爆光。整個洋基隊就會被毀掉。正是在這種情況下,他請來了殺手,準備將艾德蒙一家滅口。
不巧的是,當天弗蘭克偷偷地來到艾德蒙家,又去和這對母女鬼混。而艾德蒙這個毒販,也終於不能忍受妻子和一個比她小十歲的男人鬼混。另外自己的女兒才14歲也如此墮落,他決定要親手殺掉這個男人,再幹掉自己的妻女。
事情就這樣發生了。殺手除掉了艾德蒙一家,而弗蘭克卻被臨死前地艾德蒙給擊傷了左腿。雖然最終手術成功,但他的左腿永遠也無法承受高強度的運動,只得就此宣告他的職業生涯提前結束。
當弗蘭克離開球隊後,他為了繼續過穩定的生活,只能是痛改前非,進入球隊的管理層工作。由於他以前在球迷之中的知名度,許多被他球技感動的青少年。均朝著他曾經努力過的方向刻苦努力,無形中使他具有了非常大的親和力。終於在五年之後,他從養父手裡,接過了球隊老闆地位置。
這段時間,他總算還是比較勤奮的,著實培養出了幾個優秀的年青球員,並使洋基隊的成績始終保持在聯賽前三的位置。但是最近兩年,由於養父的去世,所有能約束他的壓力都不存在了,他又開始了吸毒。並常常和高級應召女郎鬼混,私生活簡直是一塌糊塗。
聽完這一些,咖啡廳里的所有人,都不敢置信地看著弗蘭克,想不到這個曾經的體育明星。居然有著如此骯髒的過去。
弗蘭克總算走回過神來:「我都不知道你在說此什麼。朱莉,我們離開這裡,這個人神經不正常,盡編造些不可理喻地故事。」
此時弗蘭克連殺了眼前這個「詹姆斯」的心都有了。可惜無論如何他都想不到,這些沉年往事,正是他自己通過腦波傳遞給史密斯的。
「我想朱莉沒有必要和你回去了,你無法坦誠不恭地告訴她關於你的往事,這就證明你無法真城地對待她以後的人生。朱莉和你在一起,根本就沒有幸福可言。」
史密斯不為所動,繼續出演著這齣肥皂劇。
咖啡廳里地人,都專心致志地觀看著這齣真人秀。真沒想到,電影裡的情節居然會在現實生活中的上演,而且對象還是前體育的大明星,現在橄攬球聯賽的一隻超級球隊的老闆。
於是,一場會演變成為拳腳相交的鬧劇高潮開始上演,弗蘭克已經氣得脖子發紅了。
「你跟不跟我走?」他用力地握住朱莉的手,大聲地吼了起來。
朱莉發出了一聲慘叫聲:「弗蘭克,你弄痛我了。」
美人總是會得到大多數人同情的,咖啡廳里的男人,都露出了憤憤不平之色,想要教訓一下這個不憐惜美女的傢伙。
這個時候,史密斯自然要上演英雄救美的好戲了:「就算你是她的未婚夫,你也沒有權力這樣對待她。」史密斯大聲地呵斥道。
「這是我和她之間的事情,不要你管,你給我滾開。」弗蘭克終於沉不住氣了,這個傢伙,居然在大庭廣眾前說出他不想回憶的往事,現在還想公然搶他的未婚妻……這個混蛋究竟是誰啊?
「請把你的手拿開。」史密斯站了起來,神色冷峻地說道。就在剛才,他從弗蘭克的腦子裡知道了朱莉的真實身分,這讓他又有了新的主意。他決定要好好把握住朱莉這一個良好的工具,為他將來的計劃鋪路。
和弗蘭克的爭執,終於到了最後關頭。
弗蘭克憤怒之下,一拳擊中了史密斯的鼻樑。這一拳挨得很結實,不過史密斯可不是省油的燈,畢竟弗蘭克已經離開職業聯賽十年了,他現在早已經不是當初六塊腹肌的「坦克」,只是一個有著啤酒肚的三十歲男人罷了。而史密斯,他可是職業軍人,經受過最嚴格的格鬥訓練,這裡的打鬥,誰勝誰負根本就沒有懸念。
果然,史密斯一出手,弗蘭克很快就趴倒在了地上,連翻身都顯得困難。史密斯並不想表現得很暴力,拉著朱莉的手就離開了咖啡廳。
在場的人都在為史密斯鼓起掌,更多的人更願意去聯想這個英勇的「詹姆斯」是朱莉小姐的舊情人,而這個有錢佬,則應該是半路殺出來的程咬金。
美國人往往喜歡以自己理解的道義立場,來看待一些事情。再說了,有錢人多半都多行不義,決不是一個兩個有問題了。那些耀眼的nba球星,許多在場下都幹著讓人不恥的下流事。當然照此類推,這位曾經的最佳四分衛的私生活定然是不會怎麼樣了,要不然怎麼會被人提起舊事,就一副要死要活的樣子呢?
朱莉被史密斯拉著不停地跑,就像她小時候最愛看的一部電影《畢業生》中的場面一樣。她不知道為什麼,這個「詹姆斯」似乎在她生活中出現過,又好像又沒有,但對她而言,卻又是那麼地重要。
這種感受,正是史密斯故意設計出來的。要這個女孩子一心一意,死心踏地太簡單了,偶爾給自己一個比較有難度的考驗,倒是不錯的選擇。要知道,完全是因為服從命令與一個女人發自內心地真心愛上你,是兩件截然不同的事情。覺得生活無趣的史密斯,還想嘗試一下戀愛的滋味,而且朱莉父親的身份,對他也是非常地有幫助。至於那個弗蘭克,就讓他隨風而去吧,反正他也搞不出什麼大事來。
朱莉不知道為什麼,一直跟著「詹姆斯」在跑。望著身邊人那稜角分明的臉,她突然有一種很幸福的感覺,一種和弗蘭克在一起沒有過的感覺。
她情願兩人一直這樣跑下去,永遠也沒有終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