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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百媚生的白衣女人(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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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緣分這種東西,天註定,人把握。一點都不為過。

    唐僧從來不相信緣分這種東西,至少在他22歲之前還真沒被緣分這玩意就擊中過,那種玩意吝嗇的可以讓唐僧覺得自己真是被上帝忘記的小泥人。

    愛上哪玩上那玩去,反正不是親生的。

    即使有過緣也是上帝給他開的玩笑。

    孽緣。

    就像余敏珊那次激情一吻,徹徹底底的孽緣,差點使自己的獵艷計劃付諸東流,還好幕後有人操縱一切,雖然唐僧不知道對方是什麼人,可是無疑是對自己關懷備至的,也索性不去管。

    早晨六點唐僧依舊像往常一樣起床。

    看著富麗堂皇的大酒店,他一陣唏噓,還好不是自己掏錢,那樣真的鬱悶致死了。

    起床,刷牙,洗臉。

    忙完一切事情,依舊保持著十年如一日的晨練計劃,從來沒有間斷過。

    大學的時候,特別是冬天,狼哥、女妖、詩人三個人還在被窩裡感悟一下那種青春墳墓的時候,唐僧這廝就已經弄出足以使三個人想殺他的聲音從宿舍起來,然後去操場上晨跑了。

    唐僧晨跑的原因還真想在操場上看到幾個水靈的白菜,奈何起床早的白菜都讓唐僧不忍摘采,鼻樑上有著厚厚的眼鏡不說,還都是一些慘不忍睹的角色。

    圍著海邊跑了大約一個小時之後,唐僧就趕回到酒店,吃了點早飯,大約到了早晨八點。

    沒想到兩人依舊呼呼大睡,根本就沒有起床的氣勢。

    昨天還好開了三間房間,並且這個酒店的隔音設備比較好。否則現場表演愛情動作片,還真讓唐僧這個小處男吃不消。

    沒想到昨天兩個人夠生猛的,特別是睚眥那廝,感情昨天一男御兩女之後還來了個梅開二度。真讓唐僧有點佩服。不過佩服歸佩服,唐僧對這種事情並不怎麼上心。他這寶貴的第一次還真不能夠隨便找個人給了就算了。

    把睡夢中的兩個人打醒之後,唐僧說自己去圖書館了。有事打電話。

    兩個人依舊在天人交戰的傢伙都沒怎麼搭理這個打擾他們睡夢的人。繼續跟周公下棋,或者跟周公的女兒下棋。

    所謂少年不知勤學早,白首方悔讀書遲。

    唐僧可不是一個後悔的主,所以對於讀書這個堪稱人生一大重要的事業他從來沒有吊兒郎當過。

    大登科、小登科。

    現在沒有所謂狀元、榜眼、探花一說,但至少書這種東西無論過了那個年代依舊是寶典級別的東西。

    所謂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

    黃金屋、顏如玉這兩種東西都是唐僧喜歡的,特別是因為他小時候窮的連糖塊都買不起的時候,聽那個有點變態的爺爺講解了這句話之後一個四歲的小屁孩對書籍這種東西愛不釋手的就好像**十年代的小屁孩對遊戲機的喜歡一樣。

    不過值得欣慰的是唐僧覺得讀了這麼些書感到一種前所未有的成就感。至少明白了許多道理。多讀書,多看人,生活才有點意思。

    唐僧拿著一本西方經濟學翻看著。

    唐僧對書沒有什麼特別的界限,文史子集喜歡讀,名人事例也喜歡,經濟學著作也是愛不釋手,唯一不喜歡的就是科幻科普一類的書籍。

    小說衛斯理不可謂不風靡一時,但是唐僧還是無法提起足夠的興趣將那些匪夷所思的事情搞清楚。還不如研究一下歷史,了解一下經濟學類的各種數字。

    對於科幻科普類的文章,唐僧真的有點一見絕情的感覺。

    十一點左右,唐僧花了將近三個小時的時間終於將一本西方經濟學給消化了,之後拿了一本黑格爾的《歷史哲學》離開了圖書館。

    一路上唐僧都在沉思著剛剛看的西方經濟學裡面的內容,一個「抓賊」的叫聲將他的思路完全阻斷,就好像剛要邁過一條獨木橋,結果橋斷了。不過這次唐僧並沒有罵爹叫娘,至少從聲音上對方是個女的,暫且不論是美女還是醜女。至少對方給了唐僧一個英雄救美的機會。這廝從上小學之後就幻想著自己有一天可以上演一場英雄救美的場景,奈何一直以來都天不從人願,致使唐僧有一種鬱郁不得志的感覺,畢竟有著當英雄般牛*逼哄哄的氣勢。

    這次難得的機會唐僧可以絕對不讓自己錯過。


    如果錯過了,唐僧覺得比讓一顆水靈的白菜從自己口邊溜走還可惜。

    聽到叫聲,看到一個急速奔跑的身影,撒丫子就追,似乎並不把對方所謂的那種小偷之速放在眼裡。穿過了一條地下通道之後一個帥氣的側踢將對方撂倒在地,那個小偷也不顧及被對方踢殘的身體,從地上站起來撒丫子就跑,似乎還真怕警察叔叔突然出現來個一抓瓮中之鱉,然後來個關押幾日。

    唐僧將掉落在地的包撿起來,雖然對於名牌奢侈品並不怎麼注意的他至少懂得英文字母luyisvitton還是能夠讀出來,並且翻譯過來,知道這就是奢侈品中著名的lv。

    包包中還散發著茉莉香的味道。是自己喜歡的味道。

    這樣唐僧一陣心曠神怡。

    一個美女出現在唐僧面前一個勁的說謝謝,這樣唐僧不免的有點小小得意。看來所謂的英雄就應該是這樣的。

    當他看清楚對方的臉的時候他才真的覺得所謂的緣分來了真的是想躲也躲不了。

    這個女的正是自己那天加班的時候看到的白衣美女。

    世界真小,現在的場景完全印證了這句話的正確性。

    「謝謝你。」女人微笑的對唐僧點了點頭。

    「沒什麼,現在雷鋒挺多的,事跡也不少,我就做了其中的萬分之一而已。」唐僧有點憨厚的笑了笑,並且用手撓了一下自己不怎麼長的頭髮,這個動作完全像是一個土鱉二愣子草民形象。

    女人看到他表現的那種可愛的樣子也笑了笑,說:「都不知道怎麼表達謝意。」

    「要不以身相許吧。」當然這只是唐僧這廝心裡的想法,他可不敢對這個至少現在看來是一個水靈的白菜面前說出這种放浪形骸的話,太張揚,太痞子,太流氓。

    「請我吃飯吧。」不過唐僧也不是善類,怎麼可能放棄這麼好的機會。

    如果放棄摘菜這棵白菜的機會,唐僧說出去一定會被一群人鄙視的。所以男人在有利於自己的情況下完全可以厚臉皮。比如你強吻對方的時候,對方沒有上去給你一巴掌,你大可繼續享受那種感覺,或許對方也跟你一樣享受那種感覺呢。

    這也正是此時無聲勝有聲最美妙的場景。

    女人完全沒有想到這個看上去憨厚的男人竟然說出這種話,似乎被雷到了一樣,可是還是很大方的微笑了一下,點點頭同意了。

    「我沒怎麼吃過麥當勞,你請我吃麥當勞吧!」唐僧繼續表現他小白的樣子,露出一口潔白的牙齒,讓對方感覺到自己是一個徹徹底底的憨厚老實的土鱉級人物。

    「好啊!」女人想了想,很爽快的答應了。

    「我叫唐僧,你叫什麼?」

    在和美女行走在一起的時候,一定不要冷場,無論你是否知道自己應該說些什麼,都應該口若懸河的繼續叨叨。現在內斂羞澀男已經過時了。不過這次唐僧打算反其道而行之,畢竟眼前的這顆白菜完全是那種美麗動人的讓所有的雄性動物都為之狼嚎的一代絕世美女。

    不過即使冷淡也應該做到恰到好處的聊聊幾句。這樣也不顯得冷場。

    「范曉萱。你叫唐僧?你的名字好古怪。哪有人叫唐僧的?」范曉萱覺得自己這次真的遇到了一個所謂的蛤蟆型的男人。是蛤蟆,而不是癩蛤蟆。雖然對方有點癩蛤蟆的樣子,一身普通的衣服,根本就不是名牌,身上唯一值錢的地方就是腳上的那雙幾百塊錢的耐克還過得去。但是對方卻沒有像別的癩蛤蟆一樣垂涎欲滴的看著自己,眼神清澈而乾淨,沒有任何不軌的想法。

    「真的。認識我的人都叫我唐僧。」唐僧一本正經的說,一邊說著一邊吃,似乎並沒有表現出那種優雅的公子哥吃相,而是狼吞虎咽的猶如餓死鬼托生一樣。嘴角還殘留著番茄醬。

    看到唐僧那個一本正經的表情,范曉萱笑了,覺得自己真的遇到了一個可愛的男人。似乎沒有勾心鬥角,也沒有囂張跋扈,同樣也沒有唯唯諾諾。一臉坦然真誠的表情讓人忍不住有好感。

    「好吧。那你這個唐僧是不是西遊記里的那個唐僧,不近女色,一心向佛呢?」范曉萱調皮的問到,她還從來沒有遇到過這樣的男人。單純的就好像一汪清水一樣。

    「不是。我喜歡近女色。也不求佛。」唐僧用餐巾紙將自己嘴角的番茄醬擦拭掉,依舊一本正經的說。

    「你這樣說不怕我以後不搭理你?」范曉萱覺得這個人完全不按照常理出牌,如果是別人一定會為了能夠跟自己繼續做朋友,而表現出一幅君子的態勢,可是眼前的這個人此時卻一本正經的說自己喜歡女色。

    「是個男人都會喜歡女人。不喜歡有三種原因。第一,那個男的是同性戀;第二,那個男的在說謊;第三,對方是鳳姐級別的人物。一個真正的男人一定想到了娶妻生子。古人說的好,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我是個孝順的孩子,我必須要傳宗接代,至少不讓我家人為我操心。所以我喜歡女的。」唐僧依舊錶現出那種一本正經的憨厚表情。

    聽了對方的解釋,范曉萱沒有繼續笑,而是一直都在琢磨他的話。

    心裡竟然默默的想著:如果有他這樣的朋友該多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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