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我也愛吃(1 / 1)
準備好課件的老師們離開了辦公室,準備去上課,辦公室中便剩下了他們兩人。
曹吾解釋道:「我的英語是和我父親學的,他是做配音工作的,以前在上影廠,經常給譯製片配音,英語也不錯,所以,我勉強算是從小接受雙語教育,但口音還是中國味兒。」
「不過寫英文歌對於英文的要求還真不算太高。」曹吾笑道:「就拿我寫的那首she's gone來說,歌詞都是很直白的,she's gone,她離開了我,out of my live,離開了我的生活,這些都是初中學過的單詞,講真的,只要能寫一篇還算通順的英語作文,就能寫英文歌。」
「倒也有些道理。」肖雅不置可否,她從事英語教育也好幾年了,也聽過不少英文歌,其實很多英文歌在她聽來,都屬於口水歌,歌詞真的很簡單。她想了想,忽然冒出個想法,便笑道:「既然你說得那麼簡單,那現在就寫一首英文歌出來,能行嗎?」
「真男人從不說不行。」曹吾很自信的開了個玩笑,隨便寫段英文歌而已,又不是寫篇論文,有什麼難的?莎士比亞的歌劇不會寫,i love you so so so so much這樣的口水歌那還不是張口就來?
「那我得出題。」肖雅越坐越近了,曹吾都能聞到她發間清新的洗髮水香味,一時間口乾舌燥,竟忘了出聲反對。
她冥思想了想,一時卻也想不出什麼題目,便隨口說道:「那就用最簡單的單詞寫首歌吧!」
最簡單的詞,曹吾略一思索,腦海中就蹦出了一首神曲。
「有了!」
「這麼快?」
肖雅有些驚訝。
曹吾一愣,登時有些後悔,我應該想久一點的!
「聽好了!」
他從桌上拿起肖雅的兩支筆當做鼓槌在桌上輕敲,接著一連串清脆活潑的鼓點便響了起來。
他略一停頓,用一口正宗得不能再正宗的中式英語唱道:
「are you ok?」
「hello!thank you!」
「thank you very much!」
「ha!hello!thank you!」
「thank you very much!」
他搞怪的模樣和歌聲頓時逗得肖雅哈哈大笑,前仰後合。
「哎呀!笑死我了,你還真能寫出來呀?」肖雅擦著眼淚笑道。
曹吾聳聳肩:「我說了,難的是編曲作曲。」
「那你的編曲是跟誰學的呀?」
「我媽唄!」
肖雅對眼前這個神秘的男孩愈發感興趣了,他怎麼像個寶藏一樣,隨便一挖,就能挖出有趣的東西來。
她坐得更近了,蘭華輕吐:「那你再用you're so cute ,i like you so much寫一首唄?」
說罷,她便一動不動的盯著曹吾,面帶微笑,再次看得曹吾心底發毛。
「馬上上課了,我我我……我真得去上廁所了。」曹吾結巴著起身,一溜煙跑了出去。
「切!真不經撩……」肖雅意猶未盡:「不過真的挺有意思,嘻嘻!好玩!」
逃出辦公室,曹吾仍然心有餘悸,他還是頭一次碰到這麼生猛的女子。
不過說實在的,不動心是假的。
肖雅歲數不大,長得也漂亮,關鍵是身材真心不錯。
但是,再怎麼說她也是自己的老師呀!
不過,好像現在挺流行師生戀……
啊呸!曹吾你清醒一點!現在不是想這些事的時候!
嘶!戰術壓槍!
……
今天晚上樂樂家裡有事,便沒有安排排練,曹吾一放學便直接回家了。
剛打開家門,曹吾便聞到了一股嗆辣的氣息,他驚喜喊道:「媽!你回來啦!」
「你放學了?」張佳倩圍著圍裙,捏著鍋鏟從廚房探出頭來,笑呵呵道:「去洗手,菜馬上就好。」
「哎!」曹吾應了聲,肩膀一塌,書包便滑落到手中,被他提溜起來。
曹文皓在餐廳飯桌前,拿著飯勺盛飯,口中哼哼著歌,隱約能分辨出是都選c的副歌。
曹吾嘿嘿一樂,老爸老媽都在家,真是難得能聚在一起。
桌上菜已經擺好了,辣椒炒肉,番茄牛腩,排骨燉粉條,家常豆腐,都是曹吾愛吃的。
上前捏了塊排骨塞進嘴裡,曹吾才鼓著腮幫子回臥室。
洗完手回來坐下,張佳倩端著一盤油爆蝦出來,放在桌上:「好了!菜齊了!開吃吧!」
她給曹吾夾了只大蝦,笑道:「都是你愛吃的。」
「也是你愛吃的。」曹吾呵呵樂道,他的口味隨老媽,嗜肉,豆製品和各式粉。
「老爸你呢?」
曹文皓夾了一大筷子通紅透亮的粉條,蓋在米飯上,附和道:「我也愛吃,我也愛吃!」
一家子難得坐在一起吃飯,大家心情都很好。
曹文皓興高采烈的給張佳倩描述曹吾在台上表演的盛況,讓她惋惜連連,只恨自己當時不能在場。
這次老媽回來能待到十一月中旬,而老爸這個月底才去京都,也就是說,曹吾至少還能享受半個月的家庭團聚時光。
這就很好了,平平淡淡,似水流年,這樣的生活,還有什麼不滿足的呢?
寫完作業,曹吾又在電腦上剪了一個多小時《閃光少女》的素材,總共剪出來五分多鐘。
他計算了下,按照這個速度,在社團納新日前是剪不完整片了。
只能看這個周末和音樂社合拍的斗琴戲份和音樂廳的戲份拍攝得順利不順利了。
如果順利的話,倒可以先把斗琴之前的戲剪出來,就當分個上下部了。
剪完視頻,曹吾又從書桌上方的書櫃中抽出樂譜本來,謄寫了兩首歌的總譜。
除了那次帶去給牛莉看過之外,曹吾的樂譜本都是放在書櫃當中,單獨放了一個隔段。
倒不是因為怕丟,這一本樂譜滿打滿算能寫兩百首歌了不起了,但他記憶中的歌又何止兩百首?
隨便一個音樂愛好者,聽歌的數量都是數以千計的,他沒有清點過記憶中的歌曲,但上萬首還是有的,這一兩百首隻是九牛一毛。
他這本樂譜本中記載的歌風格很雜,電音也有,後搖也有,甚至有一半都是死亡金屬和黑金屬。
有人說過,超前一步是天才,超前十步是瘋子。音樂的發展是循序漸進的,沒有經過硬搖滾和重金屬的薰陶,直接聽到死亡金屬的人,只會覺得那就是純粹的噪音,完全不會覺得好聽。
而硬搖和重金曹吾除了《夢回唐朝》和《rock or bust》以外,一首都沒往本子上寫。
這兩種風格的音樂,是他未來征戰音樂圈的武器,他可不會提前暴露。
第五十七章 我也愛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