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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小小酒樓,官場官場(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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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哈,鄭太守,恁是不知道陳小子的騾子,可是位比郡城三使一軍的妖,和恁吃一樣的菜,這不很正常的事兒嘛。」

    宋瑞打哈哈道。

    他看似是在解釋,實則就是在嘲諷鄭天壽這群衣冠禽獸。

    位比三使一軍?

    沒看飯桌旁新上任的四位臉都黑了嗎?

    宋瑞心裡別提有多痛快了。

    什麼?他不也吃桌上菜,和牲口等同?

    等同就等同唄,開玩笑,種地那幾年,人吃的還沒牲口好呢!

    軍中戰馬,每日食的也不止草料,還有大豆、雞蛋等補物,這不比尋常人家吃的好?

    可笑的是,牲口還能為百姓耕地拉磨,而這滿座的官員,只會搜刮民脂民膏吶!

    他宋瑞,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

    和牲口吃一樣的菜又怎麼了?

    也只有那些高高在上,從不往下望的人,才會覺得這是羞辱,這是難堪!

    而宋瑞,最喜歡讓這些人難堪。

    尤其是鄭天壽等人剛剛坑過他,這嘲諷就一個字——爽!

    「呵呵,宋大人言之有理。」

    鄭天壽額角青筋隱隱暴起,旋即又恢復平靜,笑眯眯道:「湯師爺,給陳少俠的騾子也上一份飯菜,記在本官的賬上,本官有的是錢吶!」

    這「錢」之一字,念得極重。

    「遵命,大人。」

    湯師爺拱手領命,朝著宋瑞露出勝利的笑容退下。

    宋瑞原本揚眉吐氣的暢快表情瞬間陰鬱下來。

    他明白鄭天壽的意思。

    今日這酒席,皆是民脂民膏。

    多備一份,無非就是多壓榨一下民脂民膏罷了。

    為了招待宋大人,只能再苦一苦百姓了。

    宋瑞也無法指責鄭天壽。

    因為鄭天壽完全可以說這頓飯錢是他個人出的。

    五大世家在朝為官的子弟,可不會缺這一頓飯的錢。

    終究還是讓這群衣冠禽獸占了上風。

    「如此一來,便多謝鄭大人了。」

    陳勝一屁股又坐了下去,擼起袖子,準備大口乾飯。

    事實上,他已經隨手抓起桌子上擺放著的蜜餞,扔嘴裡大嚼特嚼。

    嗯,味道不錯。

    再滋溜吸一口茶,唇齒留香。

    好東西,都是好東西,比起玄武樓那頓幾千兩的飯也不遑多讓。

    我特麼吃吃吃

    粗鄙!

    眾官員見狀,心裡不由得直翻白眼。

    人傑榜的天驕也不過如此。

    哪有主座不動筷子,次座先動的道理?

    好吧,陳勝沒有動筷子,是用手拿的。

    那不是更粗鄙嘛!

    不過陳勝這一魯莽舉動,倒是打破了宋瑞與鄭天壽暗鬥的氛圍。

    「看來陳少俠是餓極了,上菜吧。」

    鄭天壽笑道。

    他心裡對陳勝的危險評估又下降了一個等級。


    粗鄙、魯莽,空有一身武力,不會動腦。

    這等莽夫,最好對付。

    幾個妙齡少女上前,將桌上的果脯蜜餞糕點撤下,端上七道前菜。

    分別是喜鵲登梅、蝴蝶暇卷、薑汁魚片、五香仔鴿、糖醋荷藕、泡綠菜花、辣白菜卷。

    道道都是精品,色香味俱全。

    宋瑞的臉色,隨著一碟碟菜端上來,愈發地難看起來。

    他為官多年,太清楚這頓飯的規格與造價,還有上菜的流程了。

    這是廷臣宴,皇帝每年年後宴請朝堂眾臣的宴席。

    共計五十四道菜,硬菜有三十道以上,每一道菜的造價,是尋常百姓數年都難以賺到的。

    每次廷臣宴,八人一桌,武官還好說,習武胃口大,大多吃得完,文臣五十四道菜根本吃不消,他們也沒這個臉打包回家吃,這就導致了很大浪費。

    宋瑞在批龍奏上曾提過一句這等鋪張浪費應該禁止,卻不想今天居然成了動筷子的人。

    以前他也動過,還連吃帶拿的,給慈幼院的孩子們嘗嘗鮮。

    不過那是皇帝請客,不吃白不吃。

    但現在,宴請他的可是鄭天壽,而他可是皇帝派下來的欽差大臣。

    今日若是動了筷子,傳出去,欽差大臣與中塘郡太守穿一條褲子的事算是坐實了。

    宋瑞與百姓之間的隔閡,將猶如天塹!

    「宋大人,吃啊,怎麼,是不合口味嗎?下官還可命人再做,再換的。」

    鄭天壽「關心」道。

    從宋瑞進城的那一刻,這一切都已經註定了。

    你清高,你了不起,你堅持本心。

    這都不重要。

    只要讓百姓知道,你與我們同流合污,你便是白,於世人眼裡也是黑。

    就算你現在拂袖而去,明天的傳言也是我們一見如故,聲氣相投。

    「鄭天壽」

    宋瑞咬牙看著這斯文敗類。

    他還真是小瞧了世家子弟,有紈絝不堪,自然也有足智多謀的。

    所以,這筷子,到底動還是不動?

    「宋老先生,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不吃白不吃,不吃就浪費,您放心動筷子吧。」

    陳勝笑道,拿起筷子,聞著香味,準確無誤地將菜夾進碗裡,主打一個你敢請,我就敢下筷子。

    「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

    宋瑞念叨著詩詞,旋即大笑道:「好詩,好詩,恁說得對,俺吃!」

    情況再壞,也壞不到哪裡去。

    但這一桌子菜,不應該被浪費。

    飯要吃,案子也要辦。

    甭管有多難,俺你們斗到底!

    想到這裡,宋瑞便動起了筷子,吃得那叫一個香。

    「鋤禾日當午想不到陳少俠在作詩方面還有一手,倒是讓我等開了眼界啊。」

    鄭天壽目光緊鎖陳勝,心中有些惱火。

    這粗鄙的武夫,怎得能做出如此一手好詩。

    該死,就差一點,本官就能將宋瑞心氣泄開,偏生這傢伙作詩打斷,讓其重拾信心!

    「是嘛,我也覺得這首詩很好。」

    陳勝毫不謙虛道。

    廢話,前世能上課本的詩,那個不是流芳百世?

    而作詩者李紳,也在前世頗具爭議。

    有人說他是好官,有人說他是酷吏,更有甚者,說他雖寫出這首憫農詩,但生活卻無比奢侈,日啖雞舌三百條,還只吃雞舌頭。

    陳勝不知道李紳到底是什麼人,是忠是奸,是清是貪。

    他只知道,若是宋老登敗在這群垃圾手裡,那這老登就是下一個李紳!一筆閣 www.pinbig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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