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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一路上,兩人都沒有開車過來,只能用11路回家。這也是難得相處的機會。
「你還記得嗎?那個時候,大概10歲的時候,我們放學很喜歡走路回家,雖然,一直有人跟著,但那個時候,是最無憂無慮的,不是嗎?」
「是呀!好懷念呀!」林可怡嘆了口氣說道。
那個時候,可怡和思凱,一個10歲,一個8歲,思凱家境不錯,每天都有專車來接送,雖說是這樣,思凱還是不喜歡這樣的生活,他嚮往著平凡人的生活,放學後,有爸媽來接送,這個要求,極為簡單。可惜,爸媽從來都沒有出現過,在學校。或許,他們還根本不知道他那個時候讀小學幾年級了。每天,出現在校門口的,大都都是保姆或者司機。讓當時,只有10歲的思凱,心裡無比的失落。
然而,每天看到可怡,都是有爸媽來接送的,對於一個10歲的孩子來說,是那麼的嚮往呀!可怡,那個時候總是說一句話:「思凱哥,我把我爸媽借給你,好不好?」
多麼童言無忌的一句話呀,現在想來,是那麼的可笑無比。
「思凱哥,我把爸媽借給你,好不好?」可怡在這時候,對著思凱說道。
「借給我,你不是沒有爸媽了嗎?」思凱也毫不忌諱地說著。
兩人相視一笑,噗嗤地笑了起來。懷念那段不負時光,思凱,拉著可怡的手,走在上海最繁華的街道淮海路上,路上都是些情侶,有的相擁走著、有的手牽手走著……他們兩人,如同別人一樣走在馬路上。兩人還似乎穿了同樣色系的衣服,駝色;別人不知道的話,還當真他們是情侶呢?
天氣寒冷的晚上,一陣風吹過,讓人不禁打了個寒顫,把手伸進口袋,保暖。思凱,搓著手,哈著氣,可能是沒有帶圍巾,顯得那麼的單薄,還打了個噴嚏。這時候,可怡,拿出自己的圍巾,幫思凱帶起來。並把自己的捂暖的雙手,捧起他俊俏的臉,給他取暖。這個動作,讓他們想到了那年大學時候,也是同樣的天氣,同樣的季節,同樣的他和她,不同的是兩人都長大了,有著自己的事業和生活,感嘆時間飛逝呀!……他們也長大了。
兩人走著走著,走進了自己家的弄堂,道了聲再見後,各回各媽,各找各家了。
「媽,我回來了。乾媽醒過來了,現在狀態挺好的,我就和思凱回來了。」可怡說著。
「那就好!那就好!」林艾萍聽到這個信息後,放心了不少,並說道:「明天,我去看梅莉姐吧,給她送點雞湯去,讓她補補身體。」
「好的!我回頭把醫院地址發你微信,再給思凱說一下,讓他明天不要去了。如何?」
兩人正商量著,明天的計劃,走出來一個滿頭花白的英俊老頭,他便是可怡的父親,林傑豪,被人稱之為:豪哥。正是此人!
豪哥,可是在那個時候的社會,可是一個厲害的人物,沒有人不知道他的。家族顯赫,擁有著很大的家產。父母也是很有來頭的人物,母親也是名媛,在上流社會也是數一數二的人物呢。
豪哥,這個時候,時常出入百樂門,一待就待到很晚,和眾多名媛跳舞,其中,這些名媛中就有可怡的母親:林艾萍。那個時候,艾萍是百樂門的一枝花,如同現在曾放過《情深深雨朦朦》中陸依萍在百樂門中的角色一樣的出挑,當時,看中她的人有好多好多,但是,她只看中了林傑豪。愛上他,或許就是那個時候的懵懵懂懂地愛情吧,也許也是豪哥那個時候的霸氣吧。
兩個人當時結婚,可以轟動一時的,很多大佬都到場,祝福。可想而知,當時的場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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