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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四(芸娘):如雲往事(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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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出生時,後背有一塊胎記。

    胎記似朵祥雲,人人恭賀莫府添丁之喜,這孩子將來必定是有福之人。

    於是她在眾人的期待中長大。

    她幼時聰敏通慧,三歲能識百字,五歲開始看醫經,八歲辨認各處藥材,到十歲時,尋常人的小病小痛,她已能嘗試著開方。

    祖父莫文升是宮廷入內御醫,很得宮中貴人喜愛。奈何家中子嗣不豐,見她對醫術感興趣,便手把手地教她。

    她學習得很好。

    漸漸的,家中對她期望越來越重,祖父決定讓她及笄後,就去太醫局進學。

    她表面欣然,內心卻不屑一顧。

    太醫局的那些先生,行事古板,只知循照書本循求醫理,論起醫書,她背得不比他們少,聽從他們教誨於她而言,是一種羞辱。

    她有很多稀奇古怪的想法,更對毒感興趣,祖父每次都嚴厲制止她,認為她冒進浮躁,不懂慎重行醫。

    她嗤之以鼻。

    祖父是宮廷入內御醫,長年累月給宮中貴人們開方。給貴人瞧病,治好了理所應當,治壞了卻可能掉腦袋,或許連累家人,入內御醫開方一個比一個保守,哪裡懂得用藥的奧妙,更勿用提用毒。

    她陽奉陰違,在院中偷偷種植毒草。

    直到被祖父發現,祖父扔掉她飼養的蜈蚣毒蛇,再三警告她日後不可再做此事,罰她對著神農像抄書,她抄至一半,厭煩地撕碎紙筆。

    她只是喜歡研製毒藥而已,何錯之有?

    錯的是這世間,總有這麼多無用又討厭的規矩。

    她在街上撞到一個乞討的小孩,隨手扔給對方一錠銀子,乞兒感恩戴德磕頭謝恩,她看著對方那張髒兮兮的臉,心中忽然有了一個主意。

    她給了那乞兒自己新做的毒藥。

    藥不至於要人命,只會讓人暫且啞上幾日。小乞兒不知是何物,但看她滿身綾羅,不疑有他,仰頭服下。

    她叫那孩子回廟裡等著,過了三日,小孩再來,果真喉嚨嘶啞,只說前幾日說不出話來。

    她興高采烈。

    於是就得了更好的試藥方法,盛京多得是窮苦人家。那些兔子、小鼠畢竟與活人不同,同樣的毒未必用的出效果。她給自己院中丫鬟女童嘗試,得到一副又一副漂亮的毒方。

    她及笄了,祖父將她送去太醫局進學,每次考核皆是名列頭茅,名聲甚至傳到翰林醫官院。後來又有醫官拿治不好的疑難雜症來考她,她從容寫下藥方,病人連服一段日子,果然痊癒,就此聲名大噪。

    她趁機向祖父提出不去太醫局。

    祖父這回同意了。

    一個不必上太醫局的「天才」孫女,在盛京城中總是能更給莫家長臉。

    她亦是滿意,終於不必在那些迂腐醫理教條中浪費光陰。

    行醫與讀書不同,若不能親自見過大量病者、病症,僅憑讀幾本醫經藥理,是無法做到醫道翹楚的。然而她有大量可以試用的「藥人」,「醫術」便突飛猛進。

    醫術越來越好,人卻越來越年長,父親有意為她定下一門親事,她拒絕,一向平庸的父親在此事上卻格外堅持。

    「女子到了年紀就該嫁人,難道你日後也要拋頭露面與人行醫嗎?」

    她知道父親心中是如何想的。

    他自己平庸,被祖父打壓,偏偏生了個拔萃的女兒,若是兒子也就罷了,偏偏她是女兒身,因此更顯得他無能。

    父親也會妒忌自己的女兒,於是想要將她關在內宅中,以此彰顯自己的地位。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的確能做主他的婚姻大事,祖父對此也不能說什麼。

    於是她毒死了他。

    藥是一點點下的,無知無覺,令人瞧不出一點端倪,祖父都沒察覺出不對。父親死在為她定親前,按規矩,她要守孝一年。

    焚燒紙錢的時候,她一身素白孝衣跪在靈前,垂著頭,面上淒楚,卻在抬手時,掩住唇邊笑意。

    家裡人都沒有察覺,她越發快樂了,全身心投入在研製新毒中。她手上的方子越來越多,然而越是如此,越是覺得自己所掌握的毒經藥理遠遠不夠。

    人牙子四處為她尋來貧苦稚童,只要一點點銀子,就能買到試藥工具。她把他們藏在密室,讓他們試毒,誰知其中竟有一位刑部郎中的私生子。

    就此東窗事發。

    祖父不敢相信地看著她,氣得嘔出一口鮮血:「逆女!禽獸!」

    她笑一聲:「醫毒共通,以他們得來的毒方說不準將來能造福天下人,那些乞兒微如草芥,能這樣死,也算有價值。」

    「啪——」

    祖父扇了她一巴掌。

    她冷冷回視。

    「你走吧。」頭髮斑白的老者頹然垂下頭,語氣是從未有過的疲憊,「逃走得遠遠的,不要回來了。」


    祖父要送她走。

    她是莫家最天才的子嗣,自小又是由祖父手把手地教大,終究是不忍。她藏在暗處,看著莫家闔府鋃鐺入獄。本來該被祖父安排的人接走,卻捨不得自己寫下的毒經想要回府拿回,被人發現,不得已扔下油燈放下一把大火,把與自己同行的丫鬟關在裡面,自己忍痛逃走。

    丫鬟死了,成為一具焦屍,祖父指認那就是她,於是莫如芸死在了這場大火里。

    世間再無莫如芸。

    她戴著冪籬,帶著祖父給的錢財,離開了盛京。

    一個年輕女子,孤身在外,總是惹人非議,那些對她打過歪主意的人,最後都悄無聲息地消失了。

    毒,是天下間最美妙的東西。

    她走了很多處地方,最後在蘇南的落梅峰定居下來。

    是座美麗的山,一到冬日,白雪紅梅,嫣然多情。

    她陸陸續續收了十六個孩子,皆是家境貧寒的幼童,幼童體弱,對毒物最是敏感,她把新作的毒藥用在他們身上,可惜孩子的身體很難堅持,不過數月,最長的也不過半年就夭折,只能埋在茅草屋後的草地里。

    常武縣附近有一味難尋藥草,她去收藥,無意撞見縣城瘟疫,知縣兒子診金給的很高,她很滿意,更滿意的是在那裡,收到了第十七個禮物。

    小十七與前面十六位不同,常武縣大疫,她家四口接連病倒,唯有她安然無恙,體質本就特殊,用來做毒藥的容器最好。

    她把小十七帶回了落梅峰。

    小十七聰明、溫順,做事手腳麻利,更重要的是,她還讀過書。

    她隨手扔在屋裡的醫經藥理,小十七總是背著她偷偷翻看。她看著,覺得很是有趣。

    小十七也很堅定,前頭十六個都沒熬過半年,唯有她求生意志最為強烈,每次都能掙扎著度過一日。

    像是隨手在地上灑下一枚種子,不知會開出何樣的花。她期待那是一朵毒花,最艷麗最斑斕,她可以將自己的毒經全部拱手相送,待她死後,這世上就有一人能接受她的衣缽。

    可惜小十七不同。

    這孩子很聰明,有時候卻很愚笨。她給過小十七很多機會殺了自己,可惜小十七從未想過。有一次她舊傷復發,忽然暈倒,小十七竟然給她煎了藥。

    其實小十七可以趁機殺了自己,或是威脅自己給她解藥。

    但是這孩子沒有。

    那一刻她就明白,小十七與自己是不同的人。

    她快要死了,當年莫家那場大火毀去她皮膚與容顏,這些年,是用毒藥維持。然而身體作為容器,已經即將崩裂,她要開始處理後事了。

    毒經毒方,必然要和她一起入葬,她在這世間最珍愛的莫過於此。

    埋骨之地,就在落梅峰更好,她喜歡這地方,雲飄霧散,風景獨佳。

    唯一還剩了個小十七。

    這個藥人,這個本應該早早埋進草地的第十七個藥人,執著地在山上生活這麼些年。她看著對方背著藥筐下山的背影,心中思索如何安排小十七的結局。

    她沒有婚配,也沒有子嗣,若有女兒,或許就是小十七這般年紀。可惜對方心腸太軟,她想要讓對方成為與自己一樣的人,繼承自己的衣缽,便要為小十七安排一場遊戲。

    於是安排小十七親手「殺」了她。

    這孩子很聰明,能想到用自己的血做藥引。最後關頭,望著她眼淚朦朧,她卻很高興。

    殺人這種事,有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主動殺人的人,就不能再做醫者。

    小十七天賦過人,這些年跟著她熟讀毒經藥理,不應被埋沒。

    她應該與自己一樣,將來走過很多個地方,見很多人,天下之人之物,只是毒藥的容器,不必憐憫,不必同情,做喜歡自己做的事就好。

    人的一生,總要做點自己喜歡的事。

    就如她自己。

    比起相夫教子、平淡一生,顯然這樣更有樂趣。

    她的眼皮越來越沉,小十七的啜泣聲從身邊傳來,她看著這個悲傷的孩子,心中覺出幾分好笑,忽而想起上山這麼久了,還沒問過對方名字。她想要開口,卻發現唇角溢出更多的血,已經說不出話來。

    罷了,不知道就不知道吧。

    畢竟,她連自己的名字都快要忘了。

    她的名字她叫什麼來著?

    山間多雲霧,朦朧雪白浩蕩濤翻,她在其中隱隱聽到人說話。

    似乎有白髮蒼蒼的老者抱著個扎著雙鬟的小女孩坐在院中,一筆一畫教她寫字。

    「出其東門,有女如雲。雖則如雲,匪我思存」

    「哎唷,寫得正好,不愧是先生說的,莫家祥雲降!」

    笑聲漸漸遠去,唯有紙上筆墨新痕。

    是兩個稍顯稚嫩的、歪歪扭扭的字——

    如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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